2017年淮南市招聘购买服务人员92人公告
根据有关单位的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购买服务人员,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购买服务岗位人员92名。详见《2017年淮南市公开招聘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的以此方法计算。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现役军人;
(六)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淮南人事考试网(www.hnpta.com)。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9︰00至12月22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程序
登陆报名网站→详阅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表→上传照片→自我确认→网上缴费。
(三)信息填报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岗位的条件,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必须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照片必须符合规定格式(照片格式: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2.5cm,高度3.5cm,或宽高分辨率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否则出现问题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进行自我确认。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信息必须全部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网上确认及缴费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17年12月23日16:00前登录淮南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照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费,统一笔试共两科每人交报名费90元。报考人员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4日16︰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开考比例。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数。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分《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主要内容包括言语理解、数量关系、判断推理、数据分析等,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主要内容包括常识、法律、语文知识和写作等,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1月13日(星期六 )
08︰00—09︰30《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于2018年1月11日9:00后登陆淮南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护照)进入考场。
(三)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以100分计算,按两科分数5︰5的比例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于考试结束十个工作日登陆淮南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招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分数达到40分以上(含40分)的应试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资格审查。
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相同的,以《职业能力测试》分数高者确定为下一环节人选。《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在考察后决定。
六、资格复审
复审时,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聘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各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招聘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核材料,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新聘工作人员。
2、新聘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待遇详见岗位计划表。
九、信息发布和政策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1、 淮南市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管理(执行)办公室:0554-6678323、6644765
2、 淮南市田家庵区:0554-2694221
3、 淮南高新区管委会(山南新区管委会): 6629785、6629071
4、 淮南市大通区:0554-2519355
5、 淮南市毛集实验区重点局:0554-8226002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