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12人公告

来源: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2-13 09:44:52
关于公开招录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性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大局观念和群众工作能力;


  (二)热爱社会服务工作,热心为人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三)具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四)年满18周岁以上,且身体健康;


  (五)岗位及其它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越城区人社局一楼大厅(马臻路45号);报名资料: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应聘报名表》(附件2)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如报名人数不足1:3,则按相关规定取消招考或核减招录人数。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合格后,领取面试准考证发放通知单。


  (二)考试。


  时间:12月23日。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笔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其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执行。


  因故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四)聘用及待遇。


  就业、社保社区平台工作者录取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待遇参照越城区社区工作者标准。


  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录取人员统一与绍兴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相应岗位。按越城区(高新区)现行编外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社区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镇街出具。


  2、咨询电话


  就业、社保社区平台工作者岗位:88317037 杨老师


  就业管理服务中心:81503365 朱老师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89118156 王老师


  点击下载>>>


  1、拟招录编外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docx


  2、绍兴市越城区人力社保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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