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克拉玛依市高新区公安协警招聘700人公告
新疆克拉玛依市高新区(白碱滩区)面向社会招聘公安协警公告
为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根据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协警,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审合格,户籍不限;
2、年满18周岁,35周岁及以下的男性(即1981年12月1日至1999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3、高中(含中专、职业高中、技校)及以上学历;
4、自愿从事警务工作,思想觉悟高,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指挥、听从命令,组织纪律观念强;
5、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
6、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7、复转军人、警官学校毕业或者具有B1以上驾照者优先招录。
8、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公安部门认定为有犯罪嫌疑或违法行为的人员;
(3)有宗教极端思想,参加过非法宗教活动,曾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人员;参加“法X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人员;
(4)本人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分裂祖国活动或邪教组织成员的人员;
(5)有吸毒或其它不良行为的人员。
二、计划招聘人数
700名,视报名情况确定实际招聘人数,招满为止。
三、招录程序
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
1、现场报名:请携带本人户口薄、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员退伍军人证明、驾驶证等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前往白碱滩区公安分局巡逻防控大队一楼102办公室(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北兴路55号)报名。
2、联系电话: 0990——6917215,13369051913
3、招聘交流QQ群:321014410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通告、报名、资格审查、政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程序进行。
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时间及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薪酬及其他福利待遇
(一)薪酬及福利待遇
1、公安协警收入不低于6300元/月,最高可以超过7000余元,含岗位稳定奖励、年度优秀奖、个人缴纳部分的五险一金、夏季高温费、暖气费、节日补助等。
2、在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并且连续3年考核优秀的,可享受地方事业性岗位待遇。
3、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工作期间表现优秀且有落户意愿的,可考虑落户;落户后符合条件的,优先考虑转为地方事业岗。
(二)其他福利待遇
1、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工作满1年,考核优秀者可办理落户。
2、在岗期间安排统一食宿。
3、外地户籍协警的配偶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安置到社区工作人员等政府系统公益岗位。
六、人员录用
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与区公安分局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合同期三年。录用后,试用期三个月。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考核不合格的、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解除劳动合同。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须办理离职手续。
合同到期后,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公共就业管理局
2017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