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太原市晋源区招聘50名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来源:晋源区人民政府网
2017-12-14 09:26:24
2017年太原市晋源区公开招聘50名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师资队伍,提高我区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5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太原市晋源区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总计50个(具体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三)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特教教师要求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学科不限),幼儿园幼教岗位要求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四)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2日后出生)。
(五)应聘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身体健康,符合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
(七)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需在山西省服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员;
2.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含到2017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及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3.根据《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文件精神,到2017年劳动合同期满,且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
4.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
(八)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需签定5年以上服务期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出我区。
(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校学生不得报考(其中,在校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资格证书报考)。
3.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人员不得报考;未满录(聘)用工作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人员不得报考。
4.报考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7.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工作经历、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7年12月22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晋源招考平台(www.jyzkpt.com)。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2 日9:00至12月26日17:00。
登陆晋源招考平台(www.jyzkpt.com),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晋源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审核登记表》并按要求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数码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校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所填写的教师资格证学科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上所载明的学科一致)。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提供虚假或不实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或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考试成绩,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查询
报考人员请在提交报考申请48小时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12月26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12月26日17:00至12月28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考试实际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报名缴费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募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则取消该岗位。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3.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到2017年12月28日24:00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
缴费成功后,务必自行打印《晋源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审核登记表》两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在12月25日、26日到区教育局人事科(地址:太原市晋源新城晋源区教育局)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5.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在2018年1月8日8:00至1月10日24:00登陆晋源招考平台(www.jyzkpt.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等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以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政治理论和法律常识等为主要内容。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晋源区教育局一层大厅、晋源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4.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原则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认资格复审人员,如有并列名次,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晋源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审核登记表》、准考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含就业或落实就业单位已使用过的报到证)、学历认证报告(认证报告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为A4纸,下同)。
2、已就业的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
3、未就业且档案在各级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构代理的提供档案托管部门证明。
4、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再提供以下证明原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的,需登录晋源招考平台(www.jyzkpt.com),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单位加盖公章确认,具体事宜详见填表说明。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应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再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和户主主页)、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晋源街道古城营小学岗位1,有一年以上特教经历的教师,应再提供一年以上特教服务机构及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招聘工作领导组有权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所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递补者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全部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资格复审之后招聘所有程序均不再递补。
复审时间及地点在晋源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将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在晋源区教育局一层大厅、晋源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
2、面试形式:应聘小学教师岗位人员为讲课(根据学科特点,结合自己特长,自行准备教具),应聘幼教岗位人员为讲课和才艺展示(才艺展示包括必考项目和自选项目,其中:钢琴必考,唱歌、跳舞、绘画自选一项)。
3、面试具体流程见面试工作方案。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占总分的6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员等于或小于招聘计划数时,面试成绩须达到同一时段同一考场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分以上。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一场面试。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体检名单将在晋源区教育局一层大厅、晋源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要求进行体检,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和计划生育等进行考察了解,并对报考者所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档案进行审核。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其缺额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政府审批,经区政府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源区教育局一层大厅、晋源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问题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其缺额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合同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如试用期内发现聘用人员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则予以解聘,其缺额不递补。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凡聘用的教师,实行定期服务制度,五年内不得调离本服务单位。若聘用期间,应聘者找各种理由拒绝办理聘用手续,导致招聘名额作废者,记入该考生诚信档案。
五、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特别提醒
应聘者应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咨询电话:0351-6592554
监督举报电话:0351-6592252
附件: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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