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内蒙古荣誉军人肢残康复中心自主招聘简章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加快提高自治区康复辅具人才队伍的建设,内蒙古荣誉军人肢残康复中心作为自治区康复辅具业的核心力量,急需招聘假肢、矫形器等康复辅具技术人才。经批准,此次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假肢、矫形器等康复辅具技术人员,现将自主招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荣誉军人肢残康复中心始建于1958年,主要承担我区荣誉军人和社会伤残人员假肢、矫形器、矫形鞋的生产装配及康复服务相结合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南辅路80号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技术人员6名(列入编制):假肢执业制作师2名,假肢师1名,义眼制作师1名,矫形器制作师1名,矫型鞋工1名。
招聘岗位要求详见《2017年内蒙古荣誉军人肢残康复中心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下同)
三、招考人数和范围
本次考录,计划面向社会考试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内蒙古户籍;
2.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99年12月20日之前,1981年12月20日之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内蒙古荣誉军人肢残康复中心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职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2.公务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含国考、其它省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校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查看《2017年度内蒙古荣誉军人肢残康复中心自主招聘工作人员简章》(www.impta.com),并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www.impta.com,下载《内蒙古荣誉军人肢残康复中心2017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发送到1085470590@qq.com邮箱内。
2.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3、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0日9:00时至12月24日17:00。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内蒙古荣誉军人肢残康复中心负责;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9:00时至12月27日17:00时。
2、资格审查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南辅路80号三楼办公室
3、资格审查期间本人应携带:3张一寸彩色免冠近照,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已取得的相关等级证书及其他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4、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5、报考者对学历、学科(专业)等职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内蒙古荣誉军人肢残康复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1—2846063)
(三)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者,需到内蒙古荣誉军人肢残康复中心领取准考证。
(四)开考比例:本次自主招聘考试不设置开考比例。
(五)本次自主招聘为紧缺专业人员只进行实操考试,由内蒙古荣誉军人肢残康复中心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六)实操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
六、考试
(一)实操考试程序及要求
1、参加实操考试的应聘人员,凭《参加资格复审通知书》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封闭管理,凡是在开考前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组织应聘人员在侯考室进行抽签,确定考试人员的号码,并在侯考室内,向应聘人员宣读《考场纪律》,参加考试人员将在同一时间内进行考试。
3、实操考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实际操作能力,最低分不得低于60分,成绩当场公布;如成绩低于60分,则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实操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主考官宣布成绩后,应聘人员在引导员的带领下,立即离开考点。
5、实操考试结束后,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名单,在网站上进行公布。
(二)考试题目:由考官现场公布考试题目及内容。
(三)实操考试:考场所需设备及工具由内蒙古荣誉军人肢残康复中心提供,考生不允许自带工具。
七、实操考试标准化考场设置
(一) 实操考试过程由自治区纪委驻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纪检组、机关纪委派专人全程监督。
(二)实操考试按照相关要求使用标准化考场进行。
(三)应聘人员的通讯工具必须关闭并由纪检监察人员集中管理,考场和侯考室配备屏蔽设备。
八、体检与考察
(一)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由内蒙古荣誉军人肢残康复中心委托第三方组织进行加试(加试形式由第三方进行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二)体检由中心组织实施,在人社厅批准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标准和规定进行。
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工作由内蒙古荣誉军人肢残康复中心组织实施。应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一)中心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二)应聘人员在本次自主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主管机关批准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对违反自本次主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单位招聘工作接受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选派的督察员全程监督。
(三)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自主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自主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五)本次自主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及时发布,请予随时关注。
(六)本公告由内蒙古荣誉军人肢残康复中心负责解释。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
招聘单位:内蒙古荣誉军人肢残康复中心
咨询电话:0471- 2846063监督电话:2846061
附件:
1、《2017年内蒙古荣誉军人肢残康复中心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内蒙古荣誉军人肢残康复中心2017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