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来宾忻城县人民检察院招聘21人公告
忻城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自治区检察院《广西检察机关完善司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检发政字﹝2017﹞71号)、《忻城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编外聘用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忻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落实好司法责任制,我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1.书记员13人;
2.文秘4人;
3.档案管理员1人;
4.财会人员1人;
5.计算机技术人员1人;
6.网络技术信息处理专业人员1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学历及专业技能条件
(1)书记员岗位人员需具有法学类专业普通高等专科以上学历,非普通高等专科法学专业的需具备法学本科学历,有文书写作功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有相关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
(2)文秘岗位人员需具有汉语言文学、文秘学等专业普通高等专科以上学历,文字功底扎实,熟悉公文写作,有机关事业单位文字工作经历、党员者优先考虑;
(3)档案管理人员需具备普通高等专科以上学历,有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经历、党员者优先考虑优先;
(4)财会人员需具备会计类专业的普通高等专科以上学历,有机关事业单位财会工作经历者优先;
(5)计算机技术人员需具备计算机类专业普通高等专科以上学历,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6)网络技术与信息处理专业人员需具备信息管理类网络技术与信息处理技术专业普通高等专科以上学历,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7)以上招聘岗位有驾驶证者(C1以上)优先考虑;
(8)35周岁以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2日—12月22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于12月12日起(工作日)前往忻城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领取报名登记表(或登录来宾人才网(http://lb.gxrc.com)本院招聘公告自行下载附件中的报名登记表),填写好一份报名登记表,并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学历学位、法律资格证及2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有驾驶证者需携带驾驶证原件到忻城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审查。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咨询电话:0772-6407178 15177195693
五、资格审查
1.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2.组织报考人选进行笔试。书记员岗位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财会、计算机、网络技术与信息处理、档案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实际操作;文秘岗位笔试内容为申论。
3.根据考试成绩,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
六、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后,因身体不合格者或其他原因出现体检人员缺额时,按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七、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选按有关规定在本院网站及微信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工资福利待遇
岗位工资标准为:文职人员2500元/月;一线辅助人员2600元/月,防爆辅助人员2700元/月,以上工资不含“五险”费用;试用期3个月。
根据有关规定出差差旅费按在职在编干警标准执行,实行年终考核。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忻城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地 址:忻城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772-6407178 15177195693
忻城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