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100名网格辅警公告

来源:中国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7-12-15 10:12:00

  2017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网格辅警人员公告


  为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改善辖区的治安环境,打造平安开发区,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网格辅警人员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勤务岗位100人,具体详见附件《2017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网格辅警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主要从事协助民警基础信息采集、人口管理、社区治安巡逻及其他警务类辅助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


  3.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年龄身高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0日至1999年12月30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色盲。其中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


  5.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详见《岗位表》)。复员退伍军人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吸毒、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心脑血管疾病等不适宜参加警务工作情形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3日-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淮安市开发区汕头路26号开发区公安分局113办公室,联系电话:0517-83121058,联系人:李启林。


  3.报名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附学信网上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军人证明、各类技术职称证书、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4.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在2017年12月3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至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考生做自动放弃处理。


  (二)笔试


  1.笔试由开发区公开招聘网格辅警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测试内容主要为时事政治、开发区区情区况、基本法律常识。


  2.笔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40%。


  3.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1.5倍的,全部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3.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40%。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1.面试结束后,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合成成绩,并按考生合成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参加体能测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1.2倍的,按比例核减计划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2.体能测试中男性测试项目为100米跑(占40%)、引体向上(占30%)和立定跳远(占30%),女性测试项目为100米跑(占40%)、仰卧起坐(占30%)和跳绳(占30%)。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


  3.体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20%。


  4.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体能测试后,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试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合成总成绩,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


  2.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对逾期未报到或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报酬按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治安巡逻防控大队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由开发区公开招聘网格辅警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17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网格辅警人员岗位表.xls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


  招聘网格辅警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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