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库尔勒经开区招聘207人公告

来源: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 2017-12-15 13:42:02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7名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7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户籍,户籍落户日期截止为报名时间结束前,因考入高校将户籍迁入学校集体户尚未迁回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可按生源地报考;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范围,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15日,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3、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原件;


  5、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可享受相关政策的条件:


  1、退伍军人报考公安职位的,年龄可放宽为40周岁及以下,学历可放宽为初中及以上,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满分计算。


  2、在开发区公安系统从事协警工作人员报考公安职位的,每满一年笔试加10分,最高累计加分不超过30分。具有加分条件的,需提供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斗争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参与民族分裂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管教,或者近三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包括有吸毒史人员);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6、其他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


  三、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具体程序为报名与确认、资格审查、考察政审、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试(仅限公安职位)、公示、聘用。


  (一)报名与确认、资格审查、考察政审


  采取现场报名与确认的方式招聘。资格审查、考察政审工作与现场报名工作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和考察政审按照《简章》、《职位表》相关要求进行,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5日--12月22日,每天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00。


  报名地点:


  1、报考公安职位的考生,在巴州公安局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一楼大厅报名(市内乘50路公交车华山技校站下车向西200米),联系电话:0996--2629011、2629012。


  2、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在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709室报名(市内乘9路公交车开发区管委会站下车即到),联系电话:0996--2119389、2119712。


  提供资料: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


  聘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一)(二)》(加盖所有公章)(附件3),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招聘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的所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学历在线认证报告1份。


  《考察政审表(二)》为报考公安职位考生填写,《考察政审表(一)》为报考其他职位考生填写。


  复转军人还须提供退伍证(转业证)原件、复印件。


  报名笔试费用: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80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1月6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须提前30分钟到场。笔试地点、具体要求等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150分。《综合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新疆历史和民族宗教理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情、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州情、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笔试试题采用汉语命题。


  3、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考生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招聘10人以下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录10人及以上的职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为主,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一律使用汉语答题。


  3、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4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4、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5、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面试费用每人40元。


  6、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仅限公安职位)


  1、报考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


  3、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巴州招聘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4、招聘10人以下的职位按1︰2的比例,招录10人及以上的职位按1︰1.5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试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3天。


  (七)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


  室负责下发聘用文件,用人单位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招聘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以劳动合同形式确立劳动关系、并由财政部门拨付工资。经批准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在编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签订劳动合同人员按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个人承担部分由聘用单位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邀请相关单位及人员对本次招聘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均通过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110.153.18.20)和“库尔勒开发区”微信平台进行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和微信平台公告为准。


  七、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一)》;


  4、《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二)》;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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