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伊宁市公安局巡逻防控岗招聘公告

来源: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2-18 09:18:23

  2017年伊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做好城镇社会面“网格化”专业巡逻防控工作,伊宁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


  一、岗位设置


  伊宁市公安局巡逻防控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市级聘用。男性,退伍军人或政法类院校大专以上学历,户籍、民族不限,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


  (二)单位聘用。男性,高中以上学历,户籍、民族不限,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


  以上聘用人员均要求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热爱公安工作,身高1.70米以上,无纹身,具备一定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有以下情形者不得报考以上岗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及市公安局原辞职、辞退的协警;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三、待遇


  市级聘用人员与伊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济、政治待遇相同。退伍军人聘用后即可转为市级聘用,政法类院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单位聘用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转为市级聘用。单位聘用工作满五年且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可转为市级聘用。


  (一)工资待遇


  1、市级聘用。月工资总额不低于6000元(含“五险一金”,“五险”为1130元;“一金”即住房公积金为应发工资的12%和财政拨付补助的12%约每月860元);享受冬碳补助1440元、十三个月奖励工资约1700元和年度绩效考核奖8000-12000元(根据市公安局当年评优结果核发)。同时,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增资办法,年度考核合格的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2、单位聘用。工资总额不低于5000元(含“六险”1130元)。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冬碳补助,工作满三年享受年度绩效考核奖。


  (二)政治、福利待遇


  1、市级聘用。①可担任副科级别的主管工作。②享受各类学习、业务技能培训机会。③享受带薪休假、婚假、生育护理假和探亲假。④配发制式服装及警用装备。⑤提供免费食宿。


  2、单位聘用。①工作满一年,享受带薪休假、婚假、生育护理假、探亲假。②配发制式服装及警用装备。③提供免费食宿。④工作满一年解决伊宁市户籍。


  四、招聘程序


  按照政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方式


  点击附件或关注“伊宁公安”微信公众号,下载《伊宁市公安局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填表要求如下:


  1、报名登记表需正反面打印;


  2、正页填写个人信息,背面第一个盖章处需加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章,第二个盖章处需加盖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公章。


  3、报名表准备完毕后,持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报名登记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


  六、考试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相关事宜请随时关注“伊宁公安”公众号。


  七、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


  报名地点:定西市人社局三楼(公共就业服务大厅1号窗口)


  联 系 人: 杨  俊 15292755801


  曾博文 18099990172


  定西联系电话 0932-8866642


  附:伊宁市公安局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伊宁市公安局


  2017年12月11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