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乐清市交通运输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5人公告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乐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具体如下: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和条件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专业不限;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4、乐清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其中新录用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在乡镇(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2月25日---12月29日
2、报名地点:乐清市宁康西路400号C305室
联系电话: 0577--62568570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并填写《乐清市交通运输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意见后到指定报名点报名,接受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对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追究责任。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复印件请自行留存底稿,报名材料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的情况、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1:2的,根据报名人数按1:2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三)面试
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面试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
(五)调动
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情况,按照岗位匹配性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及选调过程中有关事项由乐清市交通运输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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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12月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