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大庆市房产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大庆市房产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大庆市房产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8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大庆市、县(区)行政管理范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岗在编的一般干部(含符合条件的顺向流动人员,即公务员及参公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扎实,品行端正;
(二)纳入行政(事业)编制三年以上,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四)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或不予选调:
有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属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回避的关系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有不适于或影响在房产相关工作的其他因素的人员。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时间:2017年12月22日上午8:30至28日上午11:30(过期不再受理)
2、联系电话:0459-6286967
3、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请到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www.daqinghr.gov.cn)下载。
(2)第一学历及现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身份证、工作证明;
(4)提供近期同版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电子版照片(jpg格式,电子版照片以人名+身份证号命名) ;
(5) 现单位打印的报名人员编制平台信息。
4、报名者需将上述资料扫描后以人名+身份证号命名做一个压缩包发电子邮件至邮箱fcjdlb@163.com。
5、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要与个人档案材料一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笔试后还将对进入面试人员严格审查资格,如有不符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公开选调方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大庆市房产管理局负责组织,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调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达到1:2比例即可进行考试,达不到比例的,将相应缩减选调人数。笔试、面试的时间初步定于1月上旬,成绩均实行100分制,笔试占60%,面试占40%,总成绩=笔试×60%+面试×40%。
1、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主要测试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文字表达等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报名岗位人数比例超过1:2,按1:3比例确定。
2、面试。考试时间15分钟,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测评辩证思维能力、理解分析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落实工作任务能力等。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岗位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并列,文字综合能力较强或与房产业务专业(即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档案学、测绘工程、地理信息科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法学、建筑学、计算机类)相关人员,优先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1、组织考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廉政鉴定、现实表现认定、实地考察、同考生本人集体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被考察人需要提供纪检部门出具廉政鉴定、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明材料。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公示和调转
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选调人选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有关于拟选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举报或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岗位可进行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 考核纪律和有关要求
1、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准考证领取、成绩查询等信息均在大庆市房产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附后)“通知公告”栏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于报名时间截止后及时查看,如因信息查看不及时导致耽误考试,后果自负。
3、选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并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