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招聘公告
2017年哈尔滨工业大学专职辅导员岗位公开招聘3人公告
哈尔滨工业大学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3人,负责外国留学生相关学生工作,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哈尔滨工业大学(简称“哈工大”)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若干所大学之一。学校坐落于哈尔滨市,同时在山东省威海市和广东省深圳市分别设有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校区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形成了“一校三区”的办学格局,2017年9月,哈工大入选36所“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名单,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7个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
二、应聘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 身心健康,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普通全日制统招本科起点,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在国外学习、工作1年以上视为合格),3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5.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6.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7.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8.取得海外硕士以上学历者予以优先考虑,具有来华留学管理工作经验者予以优先考虑。
三、招聘要求
本次招聘要求2018年8月1日之前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或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取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学位认证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不保留录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1.注册报名
应聘者请在2017年12月26日17:00前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专职辅导员岗位应聘申请表》(附件)发送至hgdfdyzp@126.com。
2.资格审查
审查应聘者学历、年龄、专业等条件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确定笔试人选。
3.现场确认
学校将通知资格审查通过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党员证明(须加盖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公章)等材料到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处(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活动中心523室)领取准考证。
参加考核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4.考核
笔试:考核内容为辅导员岗位基础知识,通过笔试确定面试考核人选。
面试:学校成立考核组统一对应聘者进行面试,重点考核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英语口语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考核合格,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确定进入双向选择阶段人员,具体用人单位与进入双向选择阶段人员进行双向选择,确定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人选。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
6.审批
7.公示
五、聘用方式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有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考核合格继续执行聘用合同,聘用期间严格按照合同管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立辉,0451-86413279
于丽君,0451-86415867
哈尔滨工业大学人事处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