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韶关市始兴县禁毒办招聘1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始兴县禁毒办面向社会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中心站工作人员,欢迎符合条件的青年踊跃报名应聘。
一、招聘人数
招聘社区戒毒(康复)中心站工作人员10名,其中男性8人,女性2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道德品行良好。
(二)具有我县户籍的青年,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同等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单侧裸眼视力在4.5以上,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者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和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
(五)持社工证人员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日至12月28日。
2.报名地点:始兴县禁毒办(始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五楼504),联系电话:3931600。
3.所需资料:《招聘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计划生育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包括本人、家庭成员和直系亲属)、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1张。报名时需带齐上述证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审核报名资料,初步检测身高、视力、五官等。
(三)笔试、面试及体能测试:由始兴县禁毒办统一组织实施,初定2018年1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政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考察。
(五)跟班试用:经体检及政审合格后,按综合评价成绩,确定聘用初步人员,安排到社区戒毒(康复)中心和禁毒办进行跟班学习,试用期为一个月。
(六)考核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安排到始兴县社区戒毒(康复)中心工作站及马市、顿岗、罗坝、司前等镇工作站工作。
四、有关事项
(一)工资待遇:试用期月工资2600元(含“五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由县公安局参照辅警管理,享受现有辅警人员待遇。
(二)工作要求: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服从管理、听从指挥,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试用期、合同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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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县禁毒办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