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工程技术学院专项招聘15人公告
来源:山西工程技术学院
2017-12-19 14:44:37
山西工程技术学院2018年专项招聘(博士研究生及国家级重点院校硕士研究生)公告
山西工程技术学院是山西省教育厅直管的全额事业普通本科院校,位于山西省阳泉市开发区学院路1号。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吸引一批学历层次高、专业知识强的急需、紧缺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中,有效改善学校人才队伍学缘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精神及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相关精神,拟进行专项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7、2018届未就业的全国重点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安排
招聘岗位为专技岗位,招聘计划硕研及以上5名,博士研究生1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资格条件见《2018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时间
硕士研究生:2017年12月15日---2018年1月31日。
博士研究生:2018年全年。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经省教育厅审核、省人社厅备案、批复后,在本校及相关高校网站或招聘专场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
在高层次人才集聚地区或单位组织现场报名。
报名时所需证件:身份证、学历证(本科、研究生)、学位证(学士、硕士、博士)原件和复印件,或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进行人事代理的人员需提供与人才中心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
报名时填写《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贴一寸蓝底免冠照片)。
(三)资格审查
由学校招聘工作组现场组织资格审核。
(四)招聘方式
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成5人及以上专家组在高层次人才集聚地区或单位现场组织实施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5人,采取初审,考核方式进行。初审内容主要以专业急需、科研能力、学术水平为主。经初审合格,直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硕士研究生同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人及以上,要在考核前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博士研究生岗位直接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招聘考核结果或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由学校组织,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学校同意,在另一医疗机构复检。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人员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本校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审核并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省教育厅将拟聘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批复,批复后确定为聘用人员,由学校人事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五、工作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六、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监督下进行,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招聘工作领导组及领导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七、其他
本招聘公告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18235320420;联系人:赵老师;简历投递邮箱:312684662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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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工程技术学院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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