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塔城市公安局招录辅警公告

来源:甘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2-19 14:51:08

  2017年新疆塔城市公安局招录辅警公告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1、男性:年满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女性: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


  5、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条件的复转军人、警校毕业优先录用。


  下列人员不予录用: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本人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分裂祖国活动或为“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成员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聘用待遇


  1、工资4248.55元/月,其中缴纳“五金”1206.88元/月,绩效考核工资300元/月(全年3600元,年终按照考评等次发放),取暖费141.67元/月(全年1700元,年终符合条件、考评合格者统一发放)。


  2、对录用人员免费发放服装,免费提供食宿。


  3、对于表现优秀的巡逻防控人员,可优先招录为事业编人民警察或适当放宽招录条件。


  4、对于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表现出色的巡逻防控人员,每年可按照一定比例,转为享受事业编人民警察同工同酬待遇。


  三、报名方式


  1、报名地址:甘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1日-12月28号(周六、周日在麗枫酒店)


  3、报名电话:史警官 18509016009(微信同号)


  李志富 13999745546(微信同号)


  注意:报名时提交报名资料(下载打印填写附件1、2,即塔城市公安局辅警个人情况登记表和塔城市公安局辅警招录政审表,政审表按要求加盖当地户籍派出所公章),报名政审一次性完成。


  四、其他要求


  报名人员应严格按要求条件报名,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信息不真实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疆塔城市招聘小组咨询电话(电话咨询前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不明之处电话咨询时间为:9:00-21:00)。


  附件:1:塔城市公安局辅警个人情况登记表


  2:塔城市公安局辅警招录政审表


  甘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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