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奇台县选聘239人公告

来源:奇台县人民政府 2017-12-19 14:54:36

  奇台县2017年编制外工作人员选聘简章


  为有效解决乡镇、部门和社区工作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参照《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昌州党发〔2013〕17号)文件精神和《昌吉州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和管理办法(试行)》(昌州人社发〔2013〕22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县域实际,拟选聘一批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治疆方略和区、州党委强基层强基础的部署,按照“树立一个总目标、贯穿一条生命线、把握两个关键点、健全一套好机制、做到四个努力实现、开创一个好局面”的基本要求,以提高基层维护稳定和服务群众能力为根本,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编制外工作人员。


  二、选聘原则及组织形式


  选聘工作由县编制外工作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的基础上,会同选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 峰 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副组长:刘晓刚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政协党组书记


  卢宗成 县委常委、纪检委书记


  周晓元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张忠德 县闽奇石材产业园党工委书记、财政局(国资)局长


  王吉东 县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王再生 县委编委办主任


  常德林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党组副


  书记、局长


  卢春林 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范 敏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主任科员


  毕照荣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各乡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部,负责选聘工作的具体实施,办公室主任由范敏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毕照荣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组织部相关科室及乡镇抽调。


  三、选聘的职位、范围


  我县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乡镇编制外工作人员100名、社区编制外工作人员110名、机关事务管理局4名,招商发展服务中心25人,具体选聘职位详见《奇台县2017年编制外工作人员选聘职位表》。


  四、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1.奇台县户籍的公民(含奇台县域内的团场户籍);


  2.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具有奇台县户籍的公民;


  3.在我县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以及“大学生村官”不受户籍限制。


  (二)选聘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立场坚定,自觉维护国家统一,维护民族团结;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4.取得国家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在奇台镇社区工作1年以上的在岗各类公益岗位(含聘用)人员和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学历可放宽到中专(含高中)及以上,年龄根据在岗人员实际情况予以确定;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到中专(含高中)及以上,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在乡镇和村组工作的在岗人员学历可放宽到大专及以上,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聘用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单位开除公职的;


  3.因犯错误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


  5.在此前公开招考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6.曾在奇台镇社区工作在合同期内解除聘用关系或自动离岗的;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公开招聘中要求的户籍、服务期限、工作经历等涉及时限的,均截止2017年12月18日。


  五、选聘工作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选聘简章


  由县编制外工作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奇台政府网、有线电视等媒体和各村(社区)公示栏面向社会发布选聘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日—2017年12月31日


  报名地点:县委基层办(奇台县委党校三楼)


  报名时考生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以及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由乡镇推荐的人员还需携带《奇台县选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单位推荐表》;夫妻双方中一方为奇台县户籍的人员还需携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现场认真填写《奇台县选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报名,报名结束后统一由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


  (三)笔试


  笔试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试卷为汉语命题,要求用汉语答卷,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岗位设置人数的不取消该岗位,仍按实有人数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设立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与笔试合格分数线一并发布。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要求用汉语答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排名确定,10人以下岗位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10人以上(含10人)岗位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并入闱面试,未达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考官从县组织、人社部门和具有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中选定。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考生为中共党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其他人员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面试成绩相同,通过增加一场面试的办法确定拟体检人员。


  (五)组织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换算后的总成绩,各职位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县编制外工作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修订)》(昌州人通〔2009〕112号)和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组织考生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采取编号、隐名的方式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可组织复查一次。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总体负责,各乡镇党委具体负责。考核主要了解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考核如出现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核。考核期间,选聘单位不得增加任何形式的测试、考试环节。考核工作结束后,各考核组将考核材料(300字左右,由考察组成员签字)报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后报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同时,各乡镇对拟聘用人员也要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与选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个人档案,管理其人事组织关系,并对其进行岗前培训。


  编制外工作人员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劳动合同期满后即自行终止;经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和解除等具体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工资待遇参照《昌吉州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昌州人社发〔2013〕226号)规定执行。


  六、纪律监督和其他要求


  (一)县纪检、监察部门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按照规定的要求开展选聘各项工作。对公开选聘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行为,由县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考生弄虚作假、不提供真实情况的,取消参加编制外工作人员选聘考试资格。


  (二)凡与选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本方案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奇台县政府网(网址:www.xjqt.gov.cn)、有线电视滚动字幕,各村(社区)公告栏等形式,发布通知进行变更,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招考工作相关事宜均由县编制工作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994-7216363 咨询电话:0994-7358376


  附件:2017奇台县编制外工作者选聘职位表.xls


  2017奇台县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2017奇台县编制外工作人员推荐表.xls


  奇台县编制外工作人员选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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