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广州市花都区招聘教师36人公告

来源:花都区政府门户网站 2017-12-21 09:59:10

  2018年广州市花都区公开招聘教师通告(区内考点)


  为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我区教育事业全面、均衡、优质、科学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花都区公办学校教师36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区内考点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小学教师36名(含随军家属5名)(详见附件1《2018年广州市花都区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区内考点)》)。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社会人员(不含花都区公办教师)和随军家属。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需要;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准入条件;


  6.无违纪违法行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具体资格条件


  1.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取消聘用资格;


  (3)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或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方可参加考试。


  应届毕业生在2018年7月31日前无法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


  2.社会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3)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或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方可参加考试。


  (4)具有相应系列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科目与报考科目一致;


  (5)现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 (公办学校提供工作证明,民办学校提供社保证明);


  (6)年龄要求:


  具有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限5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教师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或博士学位的,年龄限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或研究生学历的,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的,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3.随军家属须具备以下条件:


  (1)列入花都区2018年安置计划;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和相应系列的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现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公办学校提供工作证明,民办学校提供社保证明)。


  (三)有关说明:


  1.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即2017年12月29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2.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如聘用单位不能安排相应岗位的,则录用后必须服从单位,待单位出现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发布招聘通告、报名、考试、资格复审、填报志愿、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提交电子表预报名。


  报名者于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3日下午17:00,将填报好的《2018年广州市花都区公开招聘教师考生个人信息一览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发送电子邮件至相应邮箱报名。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只需根据自身的条件选择学科填报,具体职位在填报志愿环节时确定,随军家属在报名时需明确填报具体的学校职位。


  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的邮件标题命名为“应聘学科+姓名+毕业院校(专业)”,随军家属的的邮件标题命名为“应聘学校+姓名”。


  2.报名确认和领取准考证。


  预报名人员于2018年1月5日9:00至11:30,14:30-17:00到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梅花路9号花都区圆玄中学确认(不接受现场报名和委托他人确认)报名,并请提供《广州市花都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区内考点)》(见附件3)和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确认和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若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视报名情况减少相应招聘人数。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教学能力测试两个环节,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满分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教学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按70%计入总成绩。合格分均为60分,考生任何一项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笔试。


  (1)时间及地点:2018年1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地点为广州市花都区云山大道65号花都区教师进修学校(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和学科知识两部分,随军家属只考公共知识部分。公共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班级(团队)管理常规知识,义务基础教育的政策、法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学科知识为所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及进入教学能力测试名单公布: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由高到低,按学科招聘人数与入围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于2018年1月22日(星期一)17:00前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区教育局http://www.huadu.gov.cn/gzjg/qzfgzbm/jyj/zyzz_8618/)公布。


  2.教学能力测试。


  (1)时间及地点:2018年1月27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地点为广州市花都区云山大道65号花都区教师进修学校(以具体通知为准)。


  (2)内容:以试教的形式进行,音乐、美术、体育类的考生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参加教学能力测试的考生必须提前60分钟到达考场,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资格复审。


  在考生单项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均合格(60分)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同分,则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出现同分,则再次进行教学能力测试,高分者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2018年1月31日(星期三)9:00-12:00,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梅花路9号花都区圆玄中学。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进行资格审核。(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协议书、学校成绩单、计生证明、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现任教单位证明、社保单、家属随军审批报告表等,具体的要求以通知为准。)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按自动弃权处理。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可在单项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均合格(60分)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填报志愿。


  1.填报志愿时间及地点:2018年1月31日(星期三)15:00,地点为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梅花路9号花都区圆玄中学。


  2.填报方法:组织填报志愿人员集中填报志愿。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自愿选择具体学校的职位。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填报,不接受委托填报。逾期不参加现场集中填报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3.随军家属在报名时已经确定了职位,不需再填报志愿。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对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人员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穗人社发〔2010〕172号)进行组织考察。采取向其毕业学校或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了解情况与外调档案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方式以查阅个人档案、核实报考条件和相关资料为主,根据需要也可到考察对象曾经工作过或学习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将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区教育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有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编制内教师(非广州市户籍须办理入户广州手续),待遇执行广州市花都区教育系统编制内教师的工资福利政策。人员聘用后,具体工作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对在公开招聘的填报志愿、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因考生的原因导致出现职位空缺时,可在相应学科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职位所有资格条件要求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教学能力测试、资格审核、填报志愿、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教学能力测试、资格审核、填报志愿、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这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本通告招聘条件中凡冠有“以下”、“以上”等字眼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公告由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20-36898754 ,监督电话:020-36892602


  附件1:2018年广州市花都区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区内考点).xls


  附件2:2018年广州市花都区公开招聘教师考生个人信息一览表(区内考点).xls


  附件3:2018年广州市花都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区内考点).doc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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