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珠海拱北海关辅助文职人员招聘300人公告

来源:珠海人力资源网 2017-12-22 09:23:56

  拱北海关合同制辅助文职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履行为国把关服务职责,促进关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辅助文职人员,以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派遣至拱北海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是直属于海关总署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关区范围包括珠海市和中山市,是一个业务门类齐全的海关,下辖驻香洲办事处、驻珠海保税区办事处、闸口海关、九洲海关、斗门海关、高栏海关、湾仔海关、横琴海关、万山海关等9个正处级隶属海关(办事处)和1个副厅级隶属海关(中山海关)。近年来,在海关总署的正确领导下,拱北海关坚持把关服务并举,业务改革、实际监管、通关提速、税收征管、打击走私等业务工作成效显著,为促进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招聘概况


  (一)招聘人数


  拟招聘辅助文职人员约300人,主要为口岸监管现场的执勤和文员岗位。


  (二)工作职责


  执勤岗位主要协助关警员在海关监管区域和场所进行值班值守、区域巡查、车辆货物监管、维护秩序、咨询引导、单证流转等工作;文员岗位主要从事后勤保障、技术支持、事务辅助、文档管理等工作。


  (三)工作地点


  主要安排在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和拱北海关其他相关海关监管区域,具体工作地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四)工作时间


  拟招聘人员实行综合计时工时制,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采取固定双休和轮班工作制,部分岗位需24小时轮班或夜间执勤。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忠诚可靠,纪律意识强;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会运用相关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


  (三)愿意履行工作职责,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业务技能,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四)无违法犯罪及无违反计划生育记录;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值守夜班和倒班工作。


  四、薪酬待遇


  (一)每月实发工资平均约4000元,根据具体岗位不同上下浮动;


  (二)与在编干部一起保障伙食;


  (三)在岗工作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有各类假期;


  (四)配发工作服装鞋帽;


  (五)定期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水平;


  五、招聘流程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形式进行,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1月2日,报名者需在此期间内完整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电子照片,发送至gbhgrenshichu@126.com,资料填写不完整及未附电子照片的不予审核报名资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按一定比例择优面试。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报名者面试,请保持手机畅通。对于未入选人员不予一一通知。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提问、口头回答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维、沟通、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及仪态仪表等。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纸质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参加面试的顺序由应聘人员现场抽签确定。


  (四)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统一安排,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体检标准主要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标准可视情适当放宽。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审查录用人员个人档案,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身份状况等,并对学历、学位和外语水平等资格情况进行复审。进入考察环节人员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依法办理劳务派遣手续,聘用人员与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工作,接受该单位的统一培训和统一管理,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将进行培训、试用和考核,考核或表现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机构。


  六、弃权处理


  已通过体检、考察但自动放弃,或已办理劳务派遣手续但未按时报到的,均造成行政成本和社会资源浪费,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报考拱北海关工作岗位。


  咨询电话:0756-8161728;0756-8161718;0756-8161727;0756-8161762。


  特此公告。


  附件:拱北海关合同制辅助文职人员报名表.doc


  拱北海关合同制辅助文职人员招聘职位表.docx


  拱北海关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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