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河源市龙川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招聘公告

来源:广东龙川政府门户网站 2017-12-22 09:36:49

  龙川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龙川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男性警务辅助人员,充实到基层派出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可靠,具有良好品行,热心森林公安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男性,年龄在20周岁至30周岁(1987年12月3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身高1.65米以上,裸眼视力4.8以上。


  (三)文化程度: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放宽到初中以上文化。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其它不适宜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五)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三、招聘职位


  1.龙川县公安局森林分局麻布岗派出所辅警,3人;


  2.龙川县公安局森林分局龙母派出所辅警,3人;


  3.龙川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丰稔派出所辅警,3人(其中专职汽车司机1人,要求持有准驾车型B牌以上驾驶证,驾龄3年以上)。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培训、聘用的程序进行,通过公平竞争,择优选用。


  本招聘公告在龙川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公告。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8日(星期四)至12月31日(星期日),8:30至12:00——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龙川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政秘股(龙川县老隆镇隆兴路1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报考汽车司机职位需同时提供驾驶证)。


  (2)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笔试: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体能测试: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还须进行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为:男子1000米长跑,4分25秒以内为合格。


  体能测试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按招聘人数的1∶2确定面试对象,笔试人数达不到1∶2的,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


  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总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但体能测试必须合格以上。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招录公务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


  (六)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根据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七)聘用: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公示7天,公示完毕后作为待聘人员。待聘人员由我局组织开展上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及待遇


  拟聘用人选为编外合同工,签订劳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薪酬标准为每月每人3000元(包含基本工资,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服装费)。


  联系电话:0762-6752548;联系人:李警官(手机号码13902635698)、曾警官(手机号码13825388865)。


  本公告由龙川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解释。


  龙川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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