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省人民医院招聘150人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人民医院是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设有朝晖院区、望江山院区两个院区。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
浙江省人民医院2018年计划公开招聘93个岗位150人,其中专业技术岗142人,管理岗8人。招聘岗位经限时集中报名、组织考试、优选后确定拟聘人员。尚有空缺的医、药、技、护类等专业技术岗位,将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本年度内继续招聘。
(二)招聘对象范围
根据本单位历年补员工作特点,招聘对象以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为主(同期留学归国人员视同对待)。不做限制的其他岗位,凡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应聘。
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取得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原则上要求在2018年7月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人民医院2018年招聘计划表》(见附件)。按业务骨干定位的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备更为突出的条件。
(四)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由招聘单位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2.学历学位:一般要求全日制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
3.年龄: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对应届毕业生的年龄要求仅作参考。
4.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一般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科研能力突出、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中共党员、有业务或文体特长或其他特殊才能者,在同类应聘人员中一般也会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0日。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我院网上招聘系统(http://job.hospitalstar.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并按系统要求填写简历并上传附件。每位应聘者可申报1个第一志愿岗位和1个第二志愿岗位(调剂岗位)。请在“我的岗位”中确认岗位简历审核状态,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无效报名。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我院于2017年11月8日开始宣传并接受预报名,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报名有效。
2.资格初审。我院将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登录网上招聘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招聘条件要求学历为博士研究生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岗位,原则上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招聘。
3.初评。为方便后续考试工作有序开展,医院招聘评审组将对专业技术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较高的岗位进行专门评估,一般按4—5倍比例适当控制考试人数。评估主要针对报名人员专业方向、学习情况、学术能力、参与课题、工作实践、所获荣誉以及是否为应届毕业生等因素。非医疗技术岗、管理岗按照实际通过初审人员确定考试对象。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轮招聘考试工作将分批分次组织,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相对集中的招聘。缺额则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后,视报名情况,在本年度内逐步完成。
考试一般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其中面试包括科室面试和综合面试。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安排笔试,直接面试(直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环节中对其以往的进修学习经历、课题立项、论文发表等情况,有相对较高的要求)。需要招聘高层次人才而符合条件人数较少的岗位,招聘单位另行研究决定是否采用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科目将根据岗位分别确定,具体科目详见《浙江省人民医院2018年招聘计划表》(附件1)。笔试安排具体安排将及时在我院招聘官网上发布,并短信通知考生。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岗位招聘人数少于等于3人的,按1:5比例人数入围面试;多于3人的,按1:3比例人数入围面试。笔试人数不足入围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按实际人数参加。
2.面试
面试分科室面试和综合面试两轮进行,逐轮淘汰,具体安排见医院招聘系统公告栏通知,并短信通知入围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1)科室面试
科室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团队融合潜力,确定对面试人员的测评意见和排序。根据科室面试成绩,按1:3比例推荐进入综合面试。科室测评意见为不适合聘用的,不进入下一环节;全部为不适合的,相应招聘计划中止。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的免笔试人员,按照科室面试表现及意见确定入围资格(最低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应保证硕士研究生进入综合面试的名额,该报考岗位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的免笔试人员不占其入围综合面试名额)。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评价测评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实践经历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等因素。综合面试分即为最后考生考分,按成绩高低1:1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及体检、考核。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当天进行,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备妥其他有利于证明本人工作和科研能力、业绩的资料进行资格复审。招聘条件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要求另行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三)体检、考核
医院综合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综合面试录用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办法执行。考核对象视情况安排在用人部门进行为期2-4周的实习,实习期考核情况作为考核工作重要组成部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按规定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均为事业编制内人员,与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初)期。试用(初)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它
1.递补。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各岗位一般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或面试排序情况进行递补。递补安排以适合开展下一环节、阶段工作安排为前提。
2.调剂。面试工作结束后,我院将根据空缺岗位、应聘人员填报调剂志愿及其面试表现、排序等情况,安排岗位调剂。在招聘计划总量内,少量岗位将适当增聘一些优秀人员。
3.声明。本次招聘考试不组织考前辅导,也不提供辅导资料,任何有关本次考试辅导的信息均与招聘单位工作安排无关,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浙江省人民医院(http://www.hospitalstar.com,资讯公开-人才招聘专栏)。
2.主管部门网站: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http://www.zjwjw.gov.cn/,“信息公开/招聘公告”)。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录(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医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监督机构(部门)及联系方式: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0571-87709027,87709096。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的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医院人力资源部。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158号人力资源部(邮编:310014)
咨询电话:0571-85893023,85893088。
电子邮箱:zjsrmyyrsk@163.com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