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常德石门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59名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数量
共引进人才59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17名,乡镇及街道办站所42名)。具体岗位条件及数量见附件。
二、工作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乡镇和街道所属岗位限石门县户籍生源;
6、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即: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参加报名。
(二)其他具体条件见公告附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方式:现场报名(每名考生每批次限报一个岗位)
2、时间和地点:见附件
3、需提交的材料: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查询系统查询打印)一份,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程序:填写报名表—用人单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缴纳报名费100元(现金)—信息采集—报名结束。
5、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纪检监察部门和引进人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引进人才实施方案共同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会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引进人才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6、领取准考证:见附件
注意:请考生及时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弃权。
五、笔试
1、本次人才引进不设置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引进人才计划数未超过3:1的岗位,不进行笔试,所有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2、时间和地点:见附件
3、成绩组成: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40分,相应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占60分,其中报考专业不限的岗位和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秘书学、应用语言学、新闻传播学类等专业的岗位,专业基础知识一律考材料作文。
4、成绩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义,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48小时之内按程序申请查分。笔试成绩查分范围仅限是否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正确。
六、面试
1、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报名人数与计划数未超过3:1的岗位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时间和地点: 见附件
3、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测评要素一般包括联想与分析能力、计划组织与信息获取能力、沟通协调与宣讲说服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情绪稳定性、仪表举止等。
面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七、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因为报名人数与计划数未超过3:1,而没有参加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3、排名时,如果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只参加面试且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和政审考核环节,经体检和政审考核后,将有关情况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体检
根据引进人才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人才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九、政审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引进人才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并对考生的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查。
十、递补
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引进。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照引进人才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十一、确定拟引进对象
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考核结果,由引进人才单位和主管部门择优确定拟引进人才人员名单,并按要求提交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审查。对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二、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引进人才单位组织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审批登记后,办理相关手续。根据拟引进人才的学历、职称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十三、回避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本次引进人才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十四、监督
整个引进人才工作在县人大、县政协、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引进人才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十五、信息发布及其他要求
1、本公告通过石门党建网、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考试成绩、体检及政审考核等相关信息通过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2、考生应密切关注整个引进人才工作进程,注意浏览相关网站,及时掌握有关信息。
3、考生凡不按要求或不在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以及提供相关资料等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其他未尽事宜,按人社部规〔2016〕3号、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
5、郑重提示:此次引进人才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社会组织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0736-5333980(石门县人力资源考试院)
0736-5329855(石门县人社局事业管理股)
0736-5337079(石门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组)
监督电话:0736-5336006(石门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36-5012380(石门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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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门县委组织部
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