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郑州师范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20名公告
郑州师范学院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经研究,现面向社会以人事代理方式招聘专职辅导员20名。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2、在校、在职期间未受过任何行政或司法处分;在高等教育阶段学习成绩良好,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较高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现代办公技术,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
3、学历要求: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者须已获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4、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应与郑州师范学院开设专业一致或相近。
5、报考年龄要求:35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日期为准)。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聘用后能够服从分配,并按照学校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在报名时间段内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www.zzrsks.com.cn)后,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再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
2、报名时间:2017 年12月 28 日至2018年1月 2 日。
3、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申请时,需上传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书、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果出现报考人员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371-67188349。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月 4—5 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2、 资格审查地点:郑州师范学院东校区文博楼C区二楼216室、217室。
应聘者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①填写好的《郑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贴照片);
②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需携带由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定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资格审查工作由郑州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需报经学校研究根据情况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郑州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请及时关注网上信息。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址:www.zzrsks.com.cn
打印时间:2018年1月10日上午9:00—1月11日下午17:00。
5、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事宜,可直接与郑州师范学院人事处联系。
联系电话: 0371-65502693 联系人:焦国慧
0371-65502655 陈彦勇
(三)招聘形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择优录取。
1、 面试时间:2018年1月13日(详细要求见准考证)
2、 面试地点:郑州师范学院东校区文汇楼C区
3、结构化面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
4、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5、根据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四)考察
1、考察内容:
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综合素质。以及有无违纪违规记录或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况。
2、考察方式:
人事处负责通知进入考察阶段的考生,由考生提供个人现实表现鉴定材料和无违法违纪的证明。
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有违纪违规记录或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由郑州师范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按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五)体检
通过考察的考生,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到指定医院体检,纪委监督。体检参照2017年教师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郑州师范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按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公示。人事处负责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2、聘用。经公示无异的人员,依据郑州师范学院有关人事代理相关规定办理手续。新进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注意事项:
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将及时在网上发布,应聘人员须随时关注郑州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所有信息。(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四、工作纪律及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监督电话:65502889 65501068
本公告由郑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郑州师范学院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