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台州临海市人民武装部机关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台州人事考试网
2017-12-26 10:00:48
2017年临海市人民武装部机关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临政办〔2009〕94 号)和《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5〕140号)等有关规定,为加强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看管队伍建设,结合仓库现实需要,经研究,临海市人民武装部机关管理中心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和编制情况
临海市人民武装部机关管理中心是临海市人民武装部下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度,在台州军分区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管理使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要求 | 备注 |
警卫人员(武器、弹药保管员) | 管理 | 2 | 高中及以上 | 不限 | 在部队从事武器、弹药管理2周年及以上或在台州军分区、台州市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工作2周年及以上的退役士兵 | 该岗位工作危险系数高、属重体力工作,并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适宜男性报考 |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能严格遵守部队条令条例,思想品德好,诚实可靠。
(二)具有临海市户籍,1989年1月4日及以后出生,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身心健康,志愿从事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管理工作的退役士兵。
(三)愿意接受和服从军事化管理。除正常轮休和因事获假外,其余时间全部住库,日常管理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确保人员住库率达标和随时能够应急处突。
(四)能够接受部队法规严于地方法规要求。鉴于工作单位性质特殊,职工管理主要依据部队的《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管理暂行规定》、《装备仓库规范化建设细则》等法规政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作为参照,一旦出现劳动纠纷,充分保障劳动者权益,但须以部队利益为重,以部队法规为终裁依据。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www.tzks.net)
2、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linhai.gov.cn/col/col3883/index.html)
3、临海人才网(www.lhrc.com.cn)
其中,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网站。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1月4日至1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临海市人民武装部四楼政工科(临海市府前街243号)。
联系电话:0576-88238751、15657652206。
报名方法: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1),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
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
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或核减相应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
采取笔试(占50%)、现场军事科目考核(占25%)和面试(占25%)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主要考核相关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知识、时事政治等。
笔试时间:2018年1月12日 上午9:00-11:00。
2、现场军事科目考核: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现场军事科目考核对象。现场军事科目考核采用100分制,合格为60分,低于该成绩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面试注重对应试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现场军事科目考核合格的均入围面试。面试采用100分制,合格为60分,低于该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现场军事科目考核和面试的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现场军事科目考核和面试各占2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然后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在现场军事科目考核和面试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由临海市人民武装部组织,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临海市人民武装部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相应岗位现场军事科目考核和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被聘(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临海市市人民武装部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录)用资格的,取消聘(录)用资格。上述情况,由招聘单位提出,经临海市人民武装部同意,可在相应岗位现场军事科目考核和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 号)规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录)用手续时,应将户籍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聘(录)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前3个月组织进行民兵武器装备仓库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录)用;不合格者,取消聘(录)用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
(六)其他
1、本次招聘岗位所需有关证书(证件、证明)等取得时间截止2018年1月4日,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计算统一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4日,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指周年。
2、户籍。凭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以2018年1月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18年1月4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3、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如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招聘单位可在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取消其应聘资格。
4、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5、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
本公告由临海市人民武装部负责解释,招聘工作在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临海市人民武装部组织实施。
附件:临海市人民武装部机关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临海市人民武装部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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