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华东政法大学招聘公告

来源:21世纪人才网 2017-12-26 10:41:33

  华东政法大学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5万余平方米;有各类在校生18000余人,教职工1200余人;设有21个学院(部),160余个科研机构;拥有法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予权,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3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6个专业硕士学位点、24个本科专业,以及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法律史)、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上海市一流学科、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各1个。


  (详情可登录学校主页www.ecupl.edu.cn查看)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华东政法大学人员招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师资岗位优秀人才,竭诚欢迎海内外精英加盟华政,共创辉煌。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2018年计划招聘师资岗位共计121个。(具体岗位及职数详见附件1)


  三、高层次人才引进


  (一)招聘对象


  A.学科领军人才


  1.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等人才工程入选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全国性学术社会团体会长;其他具有同等学术水平及地位的海内外领军人才。


  2.百千万人才工程、长江学者青年学者、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青年千人计划、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人才工程入选者;其他具有同等学术水平及地位的海内外领军人才。


  B.学术带头人


  学术成果突出,在B级以上核心期刊发表论文4篇,其中近五年的B级以上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C.学术骨干


  有一定学术积累,具备较大学术潜力,在B级以上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其中近五年的B级以上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D.讲座教授


  符合A类或B类引进人才条件的非全职引进人才。


  (二)待遇


  学校为高层次引进人才提供的待遇包括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工作经费等,高层次引进人才进校后一般适用年薪制。具体引进待遇面议。


  (三)联系方式等


  应聘人员通过自荐或专家推荐与学校接洽,并向人事处提交《华东政法大学高层次人才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高层次人才招聘邮箱:orientallexhr@163.com。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6)021-57090045


  以上所涉核心期刊级别按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工作纲要》设定,该文件可在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网站“科研文件”栏目中下载。


  四、师资招聘


  (一)招聘对象和待遇


  A.优秀博士后


  1.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在本学科C1级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3篇,可申请法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科教学科研岗。在本学科C2级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3篇,可申请其他学科教学科研岗。在本学科C2级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3篇,可申请科研岗。


  3.除事业编制待遇外,学校提供14-24万元住房补贴。


  B.优秀博士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在本学科B级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1篇,可申请法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科教学科研岗。在本学科C1级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3篇,可申请其他学科教学科研岗。在本学科C1级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2篇,可申请科研岗。


  3.除事业编制待遇外,学校提供14-24万元住房补贴。


  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


  C.师资博士后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在本学科C2级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2篇。


  3.根据岗位任务,年薪12-21万元,学校提供14-24万元住房补贴。海归博士另提供10万安家费。


  校定权威期刊以及C1级期刊目录(见附件3)。


  (二)招聘流程


  1.报名


  符合师资博士后招聘条件的人员,下载并填写附件《华东政法大学师资博士后审批表》(见附件4);符合教学科研岗或科研岗招聘条件的人员,下载并填写附件《华东政法大学师资岗位审批表》(见附件5)。


  请应聘者将填好的应聘表格发送至相关学院(部)或研究机构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学院(部)+岗位+姓名+毕业院校”,同时抄送hzypszyx@163.com邮箱。


  报名截至2018年9月30日。


  2.考核


  (1)学院(部)或研究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及考核。符合应聘条件者,由学院(部)或研究机构组织面试和试讲,并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2)学校审定。人事处对学院(部)或研究机构拟聘人员资格条件复查和政审后,提交校教师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审议、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3)体检。拟录用人员向人事处提交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


  3.公示及录用


  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部门备案后,办理进校手续。


  (三)联系方式


  各学院(部)或研究机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如有政策咨询,可联系人事处陈老师、夏老师。联系电话:57090279。


  人事处网址:http://www.rsc.ecupl.edu.cn


  附件1:岗位计划表


  附件2:华东政法大学高层次人才登记表


  附件3:华东政法大学校定权威期刊及C1级期刊目录


  附件4:师资博士后审批表


  附件5:师资岗位审批表


  华东政法大学


  201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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