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招聘公告
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公开招聘外聘人员简章
为切实提高财政工作效率,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人员。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思想觉悟高,组织纪律观念强;
(二)年龄20-3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岁),身体健康,热爱财政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服从安排,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
(三)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及专业技术资格。
(四)健康状况良好。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青秀区财政局编外人员共4名,其中:工程类岗位2名,财务会计类岗位1名,综合文秘类岗位1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5日—12月29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16楼财政局办公室1611室。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提供原件核验);有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者同时提供;
(2)本人详细简历1份;
(3)《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粘贴相片);
(二)考试
1、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考试。
2 笔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出题,笔试邀请城区纪委驻政府办纪检组、城区人社局指导开展。笔试内容:应试者综合能力。
3、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出题,面试邀请城区纪委驻政府办纪检组、城区人社局指导开展。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内容:拟聘任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技能操作。
(三)考察:依照笔试+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5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时,以面试分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如有不通过者从高分依次替补。
(四)体检:根据考察情况,按拟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
(五)公示:体检合格者,公示7天。
(六)聘用:公示无异议者,报城区人社局审批,按程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四、聘用及管理
按照《南宁市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南青办发[2017]84号)文件规定统一管理。
聘用期间待遇:参照城区编外聘用人员工作岗位第三类岗位(专业技术、行政辅助岗位)核定:月工资2350元/月(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并按相应工作年限调整工资。
五、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财政局;如报名人数不够开考比例,减少招聘人数。有意应聘者请携带报名要求材料,(可登录青秀区财政局门户网站下载报名表,网址:
联系人:曾玉兰 王 畅 电话:5826225
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