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统计局招聘公告
青秀区统计局对外公开招聘外聘人员公告
青秀区统计局是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下设城区社会经济调查队、普查中心,主要承担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职责,根据城区《2017年青秀区机关部分单位对外公开招聘外聘人员的通知》,城区统计局对外公开招聘外聘工作人员1名,主要协助办公室办文、会务、信息等工作。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局办公室协管员一名。
二、应聘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大局意识,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2、身体健康,男,18-45周岁;女,18-40周岁;
3、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有驾驶证及2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熟悉统计业务或机关办公业务流程、办公软件、公文处理的优先录用。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2日-12月29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青秀区悦宾路1号14楼1419室;
3、报名携带材料:《对外招聘外聘人员信息登记表》、个人简历、身份证(验原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驾驶证、毕业证,及有关能证明个人资历、能力的材料。
4、有意应聘者,请进入青秀区政务信息网通知公告栏查阅,下载《青秀区统计局2017年对外招聘外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持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报名。
青秀区政务信息网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
(二)面试
1、面试考核: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2018年1月5日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考核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人选。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自治区或南宁市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体检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在南宁市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和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上公示7天。
四、合同签订及工资待遇
(一)合同签订:由南宁市青秀区统计局与外聘人员签订合同。
(二)工资待遇:根据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办公室、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青办发〔2017〕84号)文件,执行三类岗位工资标准,月工资为235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645元/月,绩效705元/月。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联系人:陆锐、陈媛媛
联系电话:5826289、5826085
南宁市青秀区统计局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