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文昌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公告
2017年海南省文昌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公告(9人)
为进一步充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队伍力量,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逐步解决我市消防灭火救援、宣传培训、接处警等人员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经文昌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委托三亚惠民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惠民公司)公开招聘5名消防队员、4名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设置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政策方针、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消防事业。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团结同事。
3.身体健康,符合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体格检查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和治安处罚的。
4.因身体状况不适合消防工作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设置及条件、岗位待遇
1.岗位设置:
本次招聘共9个名额。
(1)消防队员5名,工作地点为:文城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期间由镇政府提供食宿。
(2)消防文员4名,工作地点为:文昌市文清大道119号消防支队,消防支队提供三餐不提供住宿。
2.岗位条件:
(1)消防队员岗位条件:户籍不限(优先招录在文城镇生活居住公民),限男性,18周岁至28周岁(1989年11月1日至1999年11月1日出生的),高中以上文化或同等学历。其中从全国消防部队或其他部队退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87年11月1日至1999年11月1日出生的),能接受轮班值守。退伍部队人员、具有驾驶技术、体育等技术专长的青年等优先录用。
(2)消防文员岗位条件:户籍不限,性别不限,18周岁至30周岁(1987年11月1日至1999年11月1日出生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2年11月1日至1999年11月1日出生的)。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部队退伍人员,具有文秘、计算机、新闻等技术专长的青年,消防管理或消防相关专业的学历可放宽适当条件且优先招录。
3.岗位待遇:经聘用通过试用期并签订劳动合同后,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2200元/月,消防文员2000元/月。(含五险一金),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按转正后工资的80%发放。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文昌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聘公告》信息首次将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nchang.gov.cn/)和三亚惠民人力资源网站(http://huiminhr.cn/)同时发布。
三亚惠民公司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拟定招聘公告,并于2017年11月23日前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三亚惠民人力资源网公布。
(二)报名工作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提交申请报名形式。
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2日至 11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3.咨询及报名地点:文昌市公安消防支队(文昌市文城镇文清大道119号),咨询及报名电话:王参谋,18689618036。
4.报名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文昌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报名表》(附件2,必须粘贴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相片)
(2)身份证复印件1份(面试时须现场校验原件);
(3)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1份(面试时须现场校验原件);
(4)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面试时须现场校验原件,如无可不附);
5.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或资料的,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工作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三部分。
1.笔试:
全部报名工作并经资格审查结束后,支队邀请全部报名人员到队进行笔试。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部门消防工作基础工作知识为主。
2.体能测试及面试: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体能测试占总分的30%,面试占总分的70%。
有资格参加体能测试、面试的人员名单只在三亚惠民人力资源网公布,不在其他途径公布。
(1)参加体能测试及面试的人员名单只在三亚惠民人力资源网公布,不在其他途径公布,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能测试及面试。
(2)体能测试及面试时间和地点以三亚惠民人力资源网发布的公告或招聘工作负责人电话通知为准。
(3)体能测试项目(仅专职队员):①立定跳远,②俯卧撑;
(4)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命题和评分由支队相关用人处室负责,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心理素质、道德修养、仪表仪态等综合素养。
2.考试成绩确定及公示
以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面试成绩相同,须进行追加复试,按复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统分结束后,考试成绩只在三亚惠民人力资源网公布,不在其他途径公布。
3.为了保证招聘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招聘全程在三亚惠民人力资源网公布。若因考生未能关注指定官网公告信息,造成不能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的,或未在指定官网而在其它网站下载错误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核与体检
根据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体检费由报考者缴纳,体检合格后由消防支队进行统一核销。参加体检的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能按要求参加体检或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并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只在三亚惠民人力资源网公布,不在其他途径公布。
公布期内,接受群众监督,对反映有问题的及时调查核定。公布无异议后,由三亚惠民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由三亚惠民公司与文昌市公安消防支队签订《岗位服务协议》,将聘用人员指派到文昌市公安消防支队工作。聘用人员在试用期(两个月)内应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规定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培训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情况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98—63385592(文昌市公安消防支队纪委)
文昌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