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珠海市党史研究室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2-26 16:13:24

  中共珠海市委党史研究室2018年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珠海市年鉴编辑中心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共珠海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下属的市年鉴编辑中心,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此次招聘的编制人员,主要从事综合年鉴的编纂,珠海地方党史研究和编著,珠海地方志、地方史研究和编著等专业性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酬薪待遇


  (一)招聘岗位:综合年鉴编辑。


  (二)招聘人数:1人。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国内2018年应届毕业生及其他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考;留学人员报考的,须已毕业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博士同等条件下优先);所学专业名称(代码)要求为:中共党史(A030204)、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A030503)、中国近现代史(A060107)、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A030501)、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A030203)、政治学理论(A03020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附件1)执行。


  2、应聘者须同时持有所学专业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按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专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被聘用者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邮件发送报名信息,同时特快专递邮寄报名材料的方式。具体方法:


  第一步:填报发送电子版《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珠海市委党史研究室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至zhds@zhuhai.gov.cn邮箱。


  第二步:指定邮政EMS快递方式邮寄报名纸质材料复印件(领取《准考证》时查验原件)。地址:珠海市机关大院五号楼1018室;联系人:苏玉怀;电话:2229035;邮政编码:519000。


  2.报名时间: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8日16:00时(考生报名时间以签收邮件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


  (1)《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珠海市委党史研究室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3)学历学位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已毕业留学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地级市以上获奖证书等资料复印件;


  (4)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


  以上报名材料报名时除(1)(2)(4)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复印件,不予退还。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初审通过人员名单于2018年1月19日在珠海市委网站(www.zhsw.gov.cn)和珠海地情网站(www.gd-info.gov.cn/shtml/zh/)公布。初审通过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验核,审查通过人员发放《准考证》。审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注意事项:(1)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少于3人时,将不予开考;(2)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备验。


  (二)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数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1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统一组织,于2018年1月21日上午闭卷考试。笔试结束后,依合格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如入围面试人数不足1:3时,则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委网站和珠海地情网站同时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采取答辩方式进行,由专业评委组现场评分、统分和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第一名为体检人选。


  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选,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委网站和珠海地情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统一组织,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委网站和珠海地情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陆珠海市委网站(www.zhsw.gov.cn)“通知公告”栏目和珠海地情网站(www.gd-info.gov.cn/shtml/zh/)史志工作网页“公示公告”栏目查询。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2229864、0756-2229035;


  举报或投诉电话:0756- 2255086。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者;5.拟聘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6.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附件:1.《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


  2.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珠海市委党史研究室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中共珠海市委党史研究室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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