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梅州市公安局招聘公告
梅州市公安局公开委托招聘宣传、文秘类人员公告
梅州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委托梅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宣传、文秘类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宣传、文秘类人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
二、招考对象
年龄在35周岁(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符合报名条件和要求的公民。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能够服从安排,执行力强,且未有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新闻与传播学类、汉语言文学类专业优先);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熟悉掌握新闻采写、报刊采编、电视采编、新闻摄影、摄像等业务技能;对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运行有兴趣,有较强的互联网思维,可完成微信公号等新媒体的新闻采访、稿件撰写、编辑、发布和运营工作。有小型汽车驾驶证照者优先录用。
3、身体健康、体貌端庄,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待遇和用工性质
1、工资待遇。试用期每人每月工资2800元,试用合格后每人每月工资3300元(含个人缴交部分的社劳保险)。
2、岗位设置。受聘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市公安局警察公共关系科从事公安工作图文采集、新闻采写、《青少年警讯》报纸编辑、网络图文编辑、电视节目拍摄和制作等相关工作。
3、用工性质。合同制技术工人。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合格者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报名
1、应招人员通过指定邮箱在网上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至2018年1月6日前,发送本人简历至26074401@qq.com。工作人员将在24小时内予以报名确认并回复邮件告知。报名者需在考试当天上午考前一小时内,补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交《报名登记表》和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三张。
2、报名须知。证件资料不齐全、不合格而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
1、考试以面试和笔试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成绩公布。面试和笔试成绩及录用结果均在“梅州警视网”上进行公布。
七、体检和政审
1、体检工作由梅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经考试、体检合格者,由市公安局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联系人:梅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侯波
联系电话:13411251605
梅州市公安局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