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温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专业技术岗位招考公告

来源:温州医科大学官网 2017-12-27 09:46:01
  温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2018年第一批专业技术岗位招考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47名工作人员,全部为专业技术(医疗卫生、教学、科研)岗位。学历学位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纳入温州医科大学事业编制管理;其他岗位,采用温州市非财政供养民办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附表。


  应聘人员除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应聘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国内毕业生要求为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需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须于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应聘口腔医师/教师岗位,第一学历均须为口腔医学或口腔临床医学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限毕业生界别。


  (二) 英语等级须通过大学英语六级(2006年及以后,大学英语成绩为425分及以上);留学回国人员要求雅思平均6.5分或新托福90分及以上。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2日11:00。


  报名需通过填写《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招聘报名表》(附件),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名表,主题一栏和报名表均更名为“2018招考+应聘岗位+专业+学历学位+姓名”。


  2、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通过医院网站,发布资格初审结果,并公布考试有关安排,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全部岗位最低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如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达不到该比例要求,将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确因岗位专业急需的,经研究并报商人力社保局后,确定是否按实际人数开考。


  (二)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之前,应聘人员需在指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有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身份证、英语等级证明、就读学校政审意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已有工作经历者须提供已有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英语等级证明、岗位其他要求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国(境)外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计划于2018年1月16日至18日在温州举行,外地考生可提早准备行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可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需笔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不折合)即为其总成绩。


  1、笔试


  笔试考查相关岗位综合性专业知识,口腔医师/教师、专职科研人员还需考查英语应用能力(笔试+英语口语)。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答卷时间为1.5小时;英语口语考试时间为10分钟。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考试。所有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招聘岗位实际参考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事项安排以通知为准。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对岗位的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以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涉及临床操作、教学能力测试(自行准备5分钟教学试讲PPT课件)等。各岗位入围体检环节人数按1:1比例确定。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体检由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统一安排进行。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六)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三、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三)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外地考生,硕士学历学位的医院按火车硬卧标准或动车二等座标准为其凭票报销就读学校至温州的单趟交通费;博士学历学位的,医院按飞机(经济舱)标准为其凭票报销就读学校至温州的单趟交通费。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报到时,医院为其凭票报销考试返程交通费和报到单趟交通费。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以下网站发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网站【招聘信息】专栏http://www.dentist.ac.cn;


  温州医科大学人事处【公示公告】专栏http://rsc.wmu.edu.cn/list/37.html;


  温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题】-【事业单位招录、选调】专栏http://www.wzhrss.gov.cn/col/col1330455/index.html;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组织人事科或纪检监察室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组织人事科0577-88066009,纪检监察室0577-88066029。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岗位相关单位直接咨询。联系人:医院组织人事科,徐老师,咨询电话:0577-88066009


  报名表发送邮箱:wmckqrsk@163.com


  附件: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招聘报名表》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18年第一批专业技术岗位招聘计划表

岗位

科室

岗位职责

需求人数

学历学位

专业要求

口腔医师/教师

儿童口腔科、牙体牙髓科、牙周科、修复科、正畸科、颌面外科、种植科

医疗、教学、科研

6

博士研究生

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口腔基础医学、口腔修复学、牙体牙髓病学、粘膜学、正畸学、牙周病学、口腔种植学、儿童口腔医学、预防口腔医学、临床医学等

口腔医师/教师

儿童口腔科、牙体牙髓科、牙周科、修复科、正畸科、颌面外科、种植科

医疗、教学、科研

35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口腔基础医学、口腔修复学、牙体牙髓病学、粘膜学、正畸学、牙周病学、口腔种植学、儿童口腔医学、预防口腔医学、临床医学等

专职科研人员

口腔医学研究所

科研、教学

6

博士研究生

生物、医药、生物材料、陶瓷材料类、病理学等专业


  温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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