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省长春新区招聘市直派驻部门工作人员98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长春新区市直派驻部门工作,为新区建设发展提供服务支撑和保障,长春新区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派驻部门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本次招聘涉及市直派驻新区的6个部门共98人,其中:公安新区分局50人、高新区法院10人、交警新区大队20人、食药监新区分局10人,高新区国税局3人、高新区地税局5人。招聘范围为长春地区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时间节点均以2017年12月27日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任职条件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3.现役军人;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长春新区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各用人单位派人负责本单位报名事宜。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8日(周四)至12月29日(周五),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报名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劳务交流服务中心(长春市前进大街3055号一楼大厅),报名联系电话 :0431-89689478。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填写《长春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需要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其它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小二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
由各用人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要与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
5.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6.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
四、招聘方式及人选确定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其中,公安特勤、交警协勤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
(一)笔试
内容:测试应聘者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不满60分,不得进入面试。
考试时间、地点:将在长春高新人才网通知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请应聘考生随时关注长春高新人才网(www.ccgxrc.com),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上述内容。
(二)面试
面试人员。从笔试同一招聘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3比例确定。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由用人单位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面试前,由用人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授权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等岗位需要的其它材料原件及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证明材料。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综合分析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报考法院的应聘者须进行心理能力测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
面试组织。在新区人社局统一指导、监督下,各用人单位聘请专家成立面试组,具体负责面试组织工作。
特别说明:因受网络软件系统限制,考生的笔试成绩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询问,用人单位只负责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成绩及相关内容。面试结束后,用人单位只负责通知参加体检的考生相关事宜,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询问总成绩。
(三)确定拟聘人选
从同一招聘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经考核不合格,或聘用前自行放弃的,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身份及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为劳务派遣企业身份,被聘用人员与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相关应聘单位工作。公安新区分局特勤、高新区法院司法辅警人员工资标准2800元/月;食药监新区分局、高新区国税局、高新区地税局、交警新区大队人员及高新区法院审判辅助、会计、司法综合人员工资标准为2600元/月;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不发放新区管委会根据绩效考评工作规定确定的年度绩效奖金。各岗位工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根据工作表现和工作年限实行浮动。
被聘用人员工作地点在长春新区范围内,由具体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报刊为:《新文化报》、《长春日报》。
(二)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为:长春高新人才网(www.ccgxrc.com),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政策咨询电话:0431-81335527、81335549。监督举报电话:0431- 81335545
附件下载>>>
1.《长春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长春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