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铜陵市规划技术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安徽省铜陵市城乡规划局 2017-12-28 10:32:35
关于规划技术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人员、驾驶员各一名,本次招聘岗位属于规划技术服务中心临聘人员。


  一、岗位职责


  1.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工程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等,综合档案室管理等工作。


  2.驾驶员主要从事车辆驾驶工作。


  二、岗位条件


  (一)共性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高,政历清白,作风正派,无治安刑事前科;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有吃苦耐劳精神、较强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无不良嗜好。


  3.铜陵本市户口,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女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男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


  4.中共党员、共青团员优先录用。


  (二)岗位条件要求


  1.档案管理员。具有相应的档案管理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经历,具有档案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敬业精神。准驾车型:持C1证以上,有熟练的驾驶技术和3年以上驾龄经验,安全行驶5万公里以上,无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记录,无严重违章处分记录。


  三、招聘方式及工作待遇


  由局技术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岗位待遇执行局技术服务中心工资待遇标准,具体如下:


  (一)聘用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工龄工资组成。


  1.基本工资。


  (1)按学历计。本科及以上学历1800元/月,专科学历1500元/月,中专及以下学历1200元/月。(2)按职称计。副高级及以上职称3000元/月,中级职称2100元/月,助理职称1800元/月。


  聘用人员工资按上述两种方法计算,只取一种(就高不就低)。如与上级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2.工龄工资。按在中心聘用年限计算,实际工龄计入档案。1.根据本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2.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每人每月增发20元工龄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二)中心聘用人员实行年度岗位考核。


  实行个人自评与民主测评、领导评价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表现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在年度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的,按照中心负责人年终绩效奖励标准的40%给予一次性奖励;合格等次的,按照中心负责人年终绩效奖励标准的35%给予一次性奖励。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不享受年度奖励,并予以辞退(解除合同关系);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予以解聘(解除合同关系)。


  (三)自签订聘用合同当月起,按《劳动法》有关规定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合同终止(包括解聘、辞职等),将于次月停止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各类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原单位已参保人员不重复享受。


  (四)因公出差补助、健康体检、休假、病事假待遇,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执行。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携带应聘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职称原件、近3年从事相关工作的证明材料,应聘驾驶员须提供驾驶证原件、近3年的无重大违章情况证明等)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元月10日止(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淮河大道中段612号)。


  4.联系人:张主任;联系电话:2813713。


  五、资格审查及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经审查后择优通知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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