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招聘公告

来源:南宁人才网 2017-12-28 13:50:18

  南宁市青秀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征拆协管员招聘启事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征拆工作力量,更好的、更有效的完成各项征地拆迁任务,经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征拆协管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招聘征拆协管员4名。


  1、征地拆迁工作人员2名(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建筑工程、中文、法学相关专业人员及熟悉征地拆迁政策和有一定征地拆迁工作经验优先)。


  2、汉语言文学或文秘专业2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吃苦耐劳;


  2、有较强的事业心,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热爱工作,任劳任怨,乐于奉献,工作责任感强,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办事能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熟悉互联网运用;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率按侦查或纪检部门和检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担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三)、聘用年限


  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作表现好,可以连聘。具体按青秀区有关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8日(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5楼1520号房。


  3.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到报名点报名,填写《南宁市青秀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征拆协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我办另行通知笔试。


  4.免费报名。


  5.报名咨询电话:0771-5826256、0771-5826611联系人:郭洁、蓝天明。招聘具体事宜也可登录南宁市青秀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门户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chaiqianban/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包括公文写作、基本法律法规、征地拆迁相关政策知识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报名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的1:3比例,则直接进入面试阶段) 。


  (三)面试


  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治审查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


  (五)体检


  按照考核后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政治审查、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由青秀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三、聘用期间待遇


  (一)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1.工资:2350元/月


  其中:


  (1)基本工资1645元/月;


  (2)根据用人单位评定等次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为705元/月;


  2.用人单位负责交纳社会保障金和住房公积金(不包含个人交纳部分);


  (二)休假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各种假期,休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南宁市青秀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2017年征拆协管员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青秀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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