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14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报考职位工作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须于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
(六)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七)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能力;
(八)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的,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通过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gdzs.lss.gov.cn)、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门户网站(www.zscourt.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发布公开招考公告,考生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注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重复报考,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2日上午8:30至1月4日下午5:30,报名系统将于1月4日下午5:30关闭,请考生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确定符合条件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按照网上提示的步骤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二)系统审核。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系统初审成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应注意查看系统信息。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准考证作为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
三、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
(一)测试
测试分为理论测试和听打测试。理论测试由我院委托相关考试机构命题。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用书。听打测试要求报考人员根据庭审录像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归纳录入、校对、排版,满分为100分。
1.司法辅助人员A职位:参加理论测试。
2.司法辅助人员B职位:参加理论测试和听打测试,按理论测试成绩占40%,听打测试成绩占60%,合成测试总成绩。
3.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4.测试结束后,在报名网站、我院网站上为考生提供成绩查询(成绩公布时间另行通知),我院视笔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根据入围考生的测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
(二)资格审核
参加资格审核的面试对象名单在报名网站、我院网站上公布。面试对象须按我院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凡有关材料信息不符合报名要求、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我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及实际需要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三)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的内容、标准由用人单位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和考察由我院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按《中山市机关雇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我院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公示5天。
五、聘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如出现聘用人员不足的情况,我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从本次未聘用人员中依个人意愿按总成绩高低顺序递补。
本次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待遇按中山市雇员有关标准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政工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88235112。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