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广州荔湾区西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2017-12-29 10:00:37

  西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关于招聘出租屋管理员的公告


  一、招聘岗位


  出租屋管理员1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广州市城镇常住户口(不含从化区、增城区);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基层社区服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4、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无违法犯罪记录,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有一定英文口语沟通能力,大学英语四级或以上者优先考虑,熟悉电脑基本操作,普通话、粤语流利,并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同等条件下,居住在西村地区附近者优先录用。


  三、报名时间、地点、所需资料


  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月10日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地点:西村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广州市西湾路151号之二)


  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26283729


  所需资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和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失业证或工作证(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荔湾区西村街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公告附件下载)、小1寸彩色照片2张及有相片的个人简历到我街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四、招聘考试


  1、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通知其进行考试。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以面试(占总成绩70%)为主,测试考生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也可能增加笔试或计算机基本操作(占总成绩30%)。


  五、考察和体检


  1、考试合格后,初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2、体检。按考试及考察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进行体检递补。


  六、录用和待遇


  1、拟聘用人员经同意,试用期定为一个月;


  2、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录用;


  3、工资待遇:按照西村街编外工作人员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西村街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西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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