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咸阳矿山救护大队招聘7人公告
咸阳市矿山救护大队公开招聘合同制矿山救护队员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保障全市煤炭工业安全发展,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矿山救护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合同制矿山救护队员7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5周岁(含25岁)以下;从事煤矿井下一线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有矿山救护工作经历的、退伍军人,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技),年龄放宽至30周岁(含30岁)以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计算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实岁。
5、矿山应急救援工作从事矿山井下特殊作业,队员要求仅限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双眼裸视1.0以上。
(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过开除处分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行政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4、凡有下列疾病之一者
(1)有传染性疾病者;
(2)色盲、近视(1.0以下)及耳聋者;
(3)脉搏不正常,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有疾病者;
(4)强度神经衰弱,高血压、低血压、眩晕症者;
(5)尿内有异常成分者;
(6)经医生检查确认或经实际考核身体不适应救护工作者;
(7)脸形特殊不适合佩用面罩者。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1日-2018年1月10日
2、报名地点:本次招聘报名形式为现场报名,地点为咸阳市煤炭工业局(咸阳市渭阳中路6号,咸阳市政府后三楼)。
3、报名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来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近期同版免冠小二寸照片4张,现场填写应聘登记表。
4、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5、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与否,审查完毕即当面通知报名者本人。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体能测试、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项目为1500米跑、引体向上、拉检力器、负重蹲起四项。体能测试依据有关标准考核。
2、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设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总分100分。
3、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员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情境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人际关系的处理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面试总分100分。
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笔试得分*50%+面试成绩*50%计算。
(三)体检
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据招聘计划按照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矿山救护规程》关于救护队员有关标准执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三级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公告发布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1、岗前培训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参加由市矿山救护大队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期为三个月,培训期满经考核,达到救护队员标准要求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办理聘用手续
培训期满考核合格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新聘人员首次合同期(含培训期)限为五年。
四、工资待遇与社会保障
(一)工资待遇
被聘用的矿山救护队员培训期间,工资为1900元。
培训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的,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构成。
1、基本工资:1900元/月。
2、绩效工资:730元/月。
3、津贴补贴:完成正常战备值班任务的,不少于860元。
4、其他津补贴:参加应急救援、预防性安全检查、实战演练、配用呼吸器等专业技术性工作的津补贴按照有关标准发放。
(二)社会保障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
(三)其他福利待遇
1、休假:每人每月公休假8天,工龄满一年后,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2、保险:每人每年办理一次商业保险。
3、体检:每年组织在三级医院进行一次身体检查。
4、劳保:按月发放劳动保障用品。
五、其他
(一)此次招聘由咸阳市煤炭工业局公开招聘矿山救护队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其他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联系人和咨询电话
魏争光 (029-33210647)
王晓东 (029-34920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