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招聘公告
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市储备中心)是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差额拨款,正处级。主要职责:依法通过收回、收购、置换和征收等方式进行土地储备;建立土地储备库;组织实施和管理土地一级开发;受政府和其他单位的委托,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招标、拍卖和挂牌交易;管理土地交易市场,为政府主管部门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提供交易场所。单位地址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号。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储备中心实际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8名,社会在职人员8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以下;
18周岁以上指2000年1月12日及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指1989年1月13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7年1月13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2年1月13日及以后出生。
(三)截止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职位及条件
职位名称及报考条件详见《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12日17:00止,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请报考人员下载并完整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以“报考职位+姓名”为文件名和邮件名,发送至邮箱bjtdzhaopin2018@126.com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在发送报名文件后,应在工作时间(9:00-11:30,13:00-17:00)及时拨打咨询电话,确认文件是否成功接收。
3.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将根据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职位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以参加笔试。
资格初审结果、笔试有关事宜将在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
(二)考试安排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按百分制计分,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每个职位按照笔试成绩排名及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有并列,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延。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将在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签字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相关材料。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等能够证明工作经历的文件。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若资格复审不合格,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结果、面试有关事宜将在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按百分制计分,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资料】2017年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体检人员。同一职位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按面试主考官评定的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体检有关事宜将在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
市储备中心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并对体检结果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报考人员应配合完成体检、考察等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和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若再出现招聘职位人员空缺情况,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配合办理聘用手续,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三方协议;社会在职人员应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等。市储备中心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全部职位均不进行调剂。
(二)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68771237
监督电话:64409910
附件:
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