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中医药大学招聘6人公告
2017年山西中医药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山西中医药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教辅岗位工作人员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 | 岗位 | 人数 | 年龄要求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山西中医药大学 | 管理 | 1 | 35周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管理 | 1 | 35周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 | 中医基础理论 | |
管理 | 1 | 35周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 | 植物学 | |
管理 | 1 | 35周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 | 中国语言文学类、哲学类 | |
管理 | 1 | 35周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 | 工商管理 | |
教辅 | 1 | 35周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 | 物理化学 |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双证);
(五)年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3日-1月5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山西中医药大学晋中校区行政楼人事处332室(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高校园区大学街121号)。
3、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自荐材料、毕业证书(出国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及3张1寸免冠照片,按照规定时间到我校人事处报名,并现场填写《山西中医药大学应聘人员报名表》。
4、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5、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通过考试等环节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并将审查通过名单网上公布。
(三)核减岗位
报考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与招聘计划人员的比例不低于3:1。最终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原则上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并在笔试之前公告。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测试》两部分,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80%,《专业测试》占20%,笔试成绩按两部分考试成绩合并计算,占综合成绩的60%。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专业测试》考试内容包括所聘岗位需要的相应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笔试时间、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事宜在学校网站公布。
各考场配备录像设备并保证设备运转正常,全程记录每个考生的笔试情况并存档备查。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七日内公布。
(二)面试
面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按照笔试成绩以岗位从高到低排序,按1:3比例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并列进入面试。
内容:
面试分为试讲和综合素质答辩两部分,满分100分,其中试讲50分,综合素质答辩占50分,各占综合成绩的20%。
面试考官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规定选取。每个面试考场考官由5人及以上专家组成,其中我校专家1人,其余专家外聘,专家组组长由外校专家担任。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或者经书面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可以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因个人原因造成面试资格空缺不予递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该岗位不予递补。
各考场配备录像设备并保证设备运转正常,全程记录每个考生的面试情况并存档备查。面试成绩须当天对外公布。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
笔试与面试成绩权重相加后为综合成绩,总成绩采取百分制。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2、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仍然并列,则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3、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用资格。
4、面试结束当日在我校张榜公布成绩。次日将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顺序在我校网站公布。
5、面试工作结束后,任何原因、任何环节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山西中医药大学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按笔试和面试权重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应在面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体检有关事宜在学校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在我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将拟聘人员名单以正式文件报省卫生计生委审核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直接向学校公开招聘领导组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其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手续。
七、咨询及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我省公开招聘相关政策执行。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拨打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0351-3179835、3179836
监督电话:0351-3179857
监督邮箱:jijianbansxtcm@sohu.com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