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日照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30人简章

来源:东港区政府 2018-01-02 08:31:09
  日照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简章
 
  根据日照市中心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实际需要,计划招聘30名临床一线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身体健康并具备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护理专业专科(三年制)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9日以后出生)。
 
  3、要求具备护士执业资格,相应执业资格必须在报名资料中注明现有资格获得年月。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到规定的地点报名,如实填写《日照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护理人员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初步审核。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恶意登记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2、缴费。通过报名初审的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缴费成功后,提供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资格。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审核通过后,考生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A4纸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A4纸复印件)。
 
  报名时间:2018年1月9日8:00—1月11日17:30。
 
  报名地址:日照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望海路66号,门诊楼五楼)。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1月19日8:00—17:30,领取地点同上。
 
  咨询电话:0633-7963931 。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资格。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日照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望海路66号,门诊楼五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本人需提交材料如下(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学历证明书一份、学位证、报到证、护士执业资格证,需提供符合条件的工作证明资料(社保证明或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在职人员应聘的,需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须出具报名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单,并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或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关注网站通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 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专业技术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职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18年1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依招聘职位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可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安排等在日照市东港区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基本素质,实行百分制。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核、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日照市东港区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入职手续,并向编制部门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在职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如与原单位产生人事劳务纠纷,影响入职手续办理的,产生后果由考生负责。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服务期五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到用人单位报到后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调出服务单位。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
 
  日照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日照市东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日照市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中心医院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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