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惠州市惠阳区特岗医生招聘16人公告

来源: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8-01-02 10:05:51

  广东省惠阳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粤卫函【2017】1572号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规定,惠阳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人员16名。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职数


  招聘单位包括淡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秋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沙田镇中心卫生院、新圩镇中心卫生院、镇隆镇中心卫生院、永湖镇中心卫生院、良井镇中心卫生院、平潭镇中心卫生院,招聘职数详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一)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省级财政按每个岗位每年6万元(补助3年)的标准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安排补助资金,补助资金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特岗全科医生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补助金到个人账户。


  (二)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期间,可纳入为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时间。


  (三)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专业考试。特岗全科医生晋升高级职称的,可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纳入常设岗位管理,对于聘期内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全科医生,经区卫计局考核合格后,可按有关规定将其聘任到领导岗位。


  三、报考条件及考试方式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条件详见附表1


  (二)全科医生岗位资格条件。


  特岗全科医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基层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3.身体健康。


  4.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12月31日后出生)。


  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从事内科、儿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惠阳区内14间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四)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1月10日-2018年1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惠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大院四楼会议室(惠阳区淡水街道桥背永兴路78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附件2,A4纸双面打印);


  (2)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3)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和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5、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年龄以身份证为准。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此次招聘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版)》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专业目录代码详见附件3)


  (3)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年龄、工作年限、服务期等计算,学历学位、资格证书、户籍等取得时间均为报名截止日止。


  (五)资格审查


  由惠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招聘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六)笔试


  (1)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笔试内容为


  专业基础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技能测试。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将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在成绩合格者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招聘岗位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人数不足比例的,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员数确定技能测试人选。


  (七) 技能测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技能测试人选,技能测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技能测试的人数组织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是考查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采取现场评分、现场发放成绩单的方式进行,技能测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技能测试成绩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技能测试人选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技能测试资格,须于笔试成绩公布后、技能测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招聘单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从合格分数线内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技能测试人选。技能测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参加技能测试人选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技能测试×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技能测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4)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招聘岗位与合格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


  (八)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各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十)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者,确定为聘用对象的考生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调配或调动手续,并签订《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范本见粤人社发〔2009〕58号),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如有特殊情况者,需书面请求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


  四、特设全科医生职责及管理


  (一)全科医生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与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二)管理


  1.聘期内特岗医生需全职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聘用人员按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用人单位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为五年(含特设全科医生岗位三年),服务期未满五年,个人提出终止合同的需退回省给予的特设岗位补助资金。


  2.特设全科医生服务期间统一变更第一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服务单位负责按程序为特岗全科医生办理执业医师注册、变更或执业地点备案手续。


  3.特设全科医生的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由所在服务单位负责,考核结果报惠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备案。


  五、纪检监督


  招聘过程由惠阳区纪委派驻惠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752-3727833。


  六、考务咨询:


  惠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752-3727793。


  附件1:2017年惠阳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专业目录.xls


  附件4:惠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提交材料目录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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