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普洱市教育局所属事业站(所)教育科学研究所招聘4人公告

来源:普洱市人民政府网 2018-01-02 10:31:14
  2018年普洱市教育局所属事业站(所)教育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普洱市教育局所属教育科学研究所承担着全市中小学、职业中学、学前教育的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指导和教师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及《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上报2018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2017〕第28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同意,2018年普洱市教育局所属教育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各类重点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的本科生及以上(硕士研究生优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8.参加课题研究,有论文发表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户籍要求不限。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2.普通高校毕业的非全日制毕业生;
 
  3.普通高校毕业的非应届毕业生;
 
  4.2017年12月31前已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
 
  5.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人员。
 
  二、招聘岗位
 
  普洱市教育局教育科学研究所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人,专业分别为地理1人、信息技术1人、英语1人、历史1人。
 
  三、报名方式及审核
 
  (一)招聘采取现场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
 
  时间及地点:
 
  2018年1月9日(周二)上午9:00,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同析4号楼303教室。
 
  2.网络报名
 
  如所需专业人员招聘不足,剩余岗位则进行网络报名,并根据网络报名情况重新确定时间进行考核。考核方法和程序按照现场报名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报名邮箱为:普洱市教育局教育科学研究所(pesjks66@126.com),网络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日。
 
  请报考人员将相关信息及简历投到普洱市教育局教育科学研究所的报名邮箱。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等原件的审核,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相关简历。因个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简历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审核方式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
 
  2018年7月毕业后报考人必须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应证书、证件原件到用人单位进行审核。审核先由各用人单位初审,普洱市教育局复审。
 
  (三)资格审核解释权:由普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四、公开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一)公开招聘采取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为主的方式进行。
 
  英语、历史、地理学科采取面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信息技术学科采取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
 
  (二)现场报名
 
  1.由普洱市教育局教育科学研究所安排专人收取应聘人员的推荐材料、本人简历及相关信息。
 
  2.专家考核小组根据报名人员的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和试讲。试讲内容由专家考核小组指定。
 
  3.面试和试讲时间:15分钟以内,实际操作适具体情况定。
 
  4.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届时由普洱市教育局教育科学研究所通知资格审核进行面试的人员。
 
  5.面试、试讲及实际操作结束后,由专家考核小组确定候选人,签订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
 
  五、考核和体检
 
  签订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人员毕业后,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考核、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一)考核
 
  报考人员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由用人单位及市教育局负责审核报考人员相关证件及学籍档案,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核,无异议后进入体检。
 
  (二)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普洱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六、其他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指2016年、2017年、2018年毕业的学生。
 
  (二)联系电话
 
  普洱市教育局 0879—2123085
 
  普洱市教育局教育科学研究所 0879—2136130
 
  (三)查询网站
 
  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es.gov.cn)
 
  (四)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2.三方协议书(含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聘用人员上岗后,享受在职在编教师待遇。
 
  4.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5.有下列情形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试讲、实际操作或签订三方协议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七、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普洱市教育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普洱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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