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济南市长清区委、区人民政府选聘法律顾问20人公告

来源:长清区政府网 2018-01-03 08:08:20
  中共济南市长清区委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关于选聘法律顾问和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的公告


  按照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安排,现公开选聘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20名,从中择优选聘一定数量的法律顾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面向驻济有关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以及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法律实务的专家学者、律师。


  二、选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的教师、研究人员,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10年以上法学教研工作经历;律师应当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项,一般应获得区级以上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四)熟悉党情、社情、民情和基层工作事务,在处理基层法律事务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和较高的能力水平;


  (五)热心区委区政府法律实务工作,责任心强,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六)未受过刑事处罚,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七)身体健康,有较为充裕的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三、报名时间


  2018年1月2日—2018年1月9日。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书面方式,本人须提供以下材料,并装订成册,径送区政府法制办:


  1、填写《济南市长清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和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2份,并粘贴2寸近期免冠照片,同时提交电子版。


  2、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律师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审验后退还本人)。


  3、单位出具的个人未受过处分的证明,并加盖印章。


  4、报名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曾任区政府第一届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须重新填报,履行选聘程序。


  五、报名地点:长清区委值班室 长清区政府法制办


  联系人:王纯奎 电话;87220945,电子邮箱:cqfzxx@163.com


  附件:济南市长清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和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报名表


  中共济南市长清区委办公室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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