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文理学院招聘121人公告

来源:湖北文理学院人事处 2018-01-03 08:25:19
  湖北文理学院2018年人才招聘计划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2018年我校继续面向国内外招聘人才。包括学术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不限名额),专任教师98人(其中教授、博士76人,硕士教师12人,技术型教师10人),辅导员15人,实验技术人员3人,教学秘书3人,管理人员2人。


  热忱欢迎有志之士前来应聘!


  一、各类人才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


  (1)学术领军人才


  1、招聘岗位:车辆工程、交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等。


  2、岗位条件:


  ①中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含两院院士有效候选人);国家学科带头人特殊支持计划人才 ;国家千人计划人才;长江学者;国家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②“973”、“863”课题项目负责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负责人。


  3、待遇与管理


  ①年薪100万元起;


  ②其他待遇面议。


  ③实行学科特区管理模式,协议管理。


  (2)学科带头人


  1、招聘岗位:机械工程、中国语言文学、车辆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交通与运输工程、艺术设计、工商管理、教育学等。


  2、岗位条件:


  ①国务院津贴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省部级及以上人选;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人选;


  ②省级百人计划人才;省级特聘教授;省级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湖北省高端人才引领培养计划人才;国内外知名大学知名教授、博士生导师。


  ③近三年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奖一等奖获得者(前三名)、二等奖获得者(主持);近三年国家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奖一等奖获得者(前五名)、二等奖获得者(前三名),三等奖获得者(主持者)。


  3、待遇与管理


  ①年薪50万元起;


  ②其他待遇面议。


  ③实行学科特区管理模式,协议管理。


  (二)专任教师


  (1)教授、博士研究生


  1、招聘岗位,详见《湖北文理学院2018年专任教师岗位招聘计划》


  2、招聘基本条件: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原则上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紧缺专业或具有高级职称者可适当放宽),且本、硕、博阶段的学术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


  ① 特别优秀博士研究生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ⅰ、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CSSCI来源期刊排名前3名的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被《人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和《艺术人文索引》(A&HCI)检索收录论文2篇以上,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收录或转载期刊论文2篇以上;理、医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SCI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在本学科国内权威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SCI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本学科国内权威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ⅱ、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


  除上述条件外,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人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和《艺术人文索引》(A&HCI)检索收录论文1篇以上,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收录或转载期刊论文1篇以上或在CSSCI(非扩展版)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理、医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本学科国内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本学科国内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ⅲ、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或国家教学成果奖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② 优秀博士研究生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下列条件:


  ⅰ、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SCI、A&HCI、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CSSCI(非扩展版)或EI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理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二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三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和EI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ⅱ、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或省级教学成果奖。


  ③ 博士研究生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下列条件:


  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1篇;理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三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四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EI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上述各类条件中,非应届生要求论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应届生可为第二作者,其中导师为第一作者。另SCI分区按中科院最新JCR小类标准认定。


  3、待遇与管理


  ① 安家费:引进博士,按以下标准给予基本安家费:

 


学科类别

文、理科

工、医科

体育、外语、艺术学科

特别优秀博士研究生

40万元

50万元

35万元

优秀博士研究生

30万元

40万元

博士研究生

15万元

30万元


  除上述基本安家费外,引进博士,视情况另外增加5-32万安家费:


  ⅰ、符合上述各类条件的非文、理、工、医类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除享受上述相应待遇外,增加安家费5万元,不满足上述各类条件但确需招聘的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享受博士研究生类别相关待遇。


  ⅱ、不要求安排配偶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增加安家费10-15万元(紧缺专业15万,非紧缺专业10万)。


  ⅲ、具有正高职称博士、具有副高职称博士及博士后分别比照同类博士的招聘条件和待遇,增加安家费12万元、8万元、5万元。


  ⅳ、海外博士研究生按毕业当年英国泰晤士大学排名前400名者,待遇从优面议。


  ⅴ、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近5年成果参照分别比照同类博士的招聘条件和待遇,增加安家费10万元。


  ⅵ、如夫妻双方均为博士,且双方均符合我校人才引进计划和政策要求,两人分别按对应政策给予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如仅一方符合我校人才引进计划和政策要求,则符合条件者按对应政策给予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另一人给予安家费15万元,科研启动费5万元。


  ② 科研启动费


  特别优秀博士研究生待遇:文科及非实验性理科专业15万元,实验性理工医类专业30万元。


  优秀博士研究生待遇:文科及非实验性理科专业10万元,实验性理工医类专业20万元。


  博士研究生待遇:文科及非实验性理科专业5万元,实验性理工医类专业10万元。


  ③ 住房保障


  学校提供两室一厅及以上的过渡住房,服务期内可居住,服务期前三年给予1000元/月住房补贴(教授为1200元/月),学校为每位博士(后)过渡房提供基本家俱和家电等居住条件,供其直接入住。夫妻双方同为博士的,只享受一套住房,学校在住房面积标准上给予优先选择。


  ④ 其他待遇


  ⅰ、未取得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者,校内工资享受副教授待遇;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者,校内工资享受教授待遇,期限为三年。


  ⅱ、教授、博士到校工作享受特殊津贴13000元/年,博士另享受学历津贴5000元/年(博士后享受学历津贴7000元/年)。


  ⅲ、提供工作室,建立实验室。学校为每位博士(后)提供博士(后)工作室,配备电脑等工作设施。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建立实验室,搭建实验平台。


  ⅳ、安排配偶工作。


  配偶为全日制普通硕士研究生学历,能适应教学工作,所学专业与当年招聘计划要求相符的,通过公开招聘考核可录用相应岗位,并给予事业编制。


  其他情况下,配偶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及以上者,视校内岗位需求情况,以人事代理形式安排工作。其中个别紧缺专业的博士(紧缺专业详见博士计划表中带“★”标识的专业),其配偶学历可适当放宽条件。


  ⅴ、学校协助解决子女入学(义务教育阶段)问题。


  ⑤ 采用固定制职工方式管理,给予事业单位编制。


  ⑥特殊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2)硕士研究生


  1、招聘岗位,详见《湖北文理学院2018年教师招聘计划》


  2、招聘条件: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本科、硕士阶段均应为国内外知名大学(海外著名或“211”院校以上)或重点专业院校,体育类、音乐舞蹈类、护理类专业本、硕士阶段可放宽为国内外知名专业院校。


  3、待遇与管理


  采用固定制职工管理,给予事业单位编制。


  (3)技术型


  1、招聘岗位,详见《湖北文理学院2018年教师招聘计划》


  2、招聘条件:


  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曾获得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且具有应聘岗位相关专业一线实践经历三年以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0岁。


  3、待遇与管理


  采用固定制职工方式管理,给予事业单位编制。


  (三)辅导员


  1、招聘岗位,详见《湖北文理学院2018年非专任教师岗位招聘计划》。


  2、招聘条件:


  ① 中共正式党员;


  ②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且年龄不超过28周岁;


  ③ 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


  ④ 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3、待遇与管理


  采用人事代理方式管理。


  (四)实验技术人员


  1、招聘岗位,详见《湖北文理学院2018年非专任教师岗位招聘计划》


  2、招聘条件:


  ① 年龄不超过30周岁;


  ②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本、硕均为岗位相关专业背景。


  3、待遇与管理


  采用人事代理方式管理。


  (五)教学秘书


  1、招聘岗位,详见《湖北文理学院2018年非专任教师岗位招聘计划》


  2、招聘条件:


  ① 年龄不超过30周岁;


  ②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本、硕均为岗位相关专业背景。


  3、待遇与管理


  采用人事代理方式管理。


  (六)管理人员


  1、招聘岗位,详见《湖北文理学院2018年非专任教师岗位招聘计划》


  2、招聘条件:


  ① 年龄不超过30周岁;


  ②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本、硕均为岗位相关专业背景。


  3、待遇与管理


  采用人事代理方式管理。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襄阳市隆中路296号(湖北文理学院人才办)


  邮政编码:441053


  联系电话(传真):0710-3591360 0710-3590255


  联系人:章老师15586407077 余老师13387235699 李老师18986385855


  E-mail: hbwlxyrc@163.com(请应聘者注明应聘岗位将电子简历发送至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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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文理学院2018年专任教师岗位招聘计划.docx


  湖北文理学院2018年非专任教师岗位招聘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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