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市合川区考核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8人简章
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8-01-03 10:10:20
重庆市合川区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简章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体育文化事业发展,加快推进体育强区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紧缺急需人才8名,详见《合川区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紧缺急需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 符合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5.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6. 年龄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前一日;
7. 自愿在合川区服务5年以上。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合川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18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并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月8日至1月9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合川区文化委(重庆市合川区政府行政办公大楼体育科520室),联系人及电话:彭老师,42750199。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请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岗位及专业。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考生须下载并如实填写《合川区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具体包括:(1)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3)运动员等级证书;(4)获奖证书;(5)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片2张。本人因故不能前来的,可以委托他人报名,除提供上述报名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双方签字的《委托书》。
(四)缴费及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经现场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报名现场进行缴费,确认参考(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每人50元)。
五、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按照《简章》规定条件,审查考生的基本情况,初审合格者统一报合川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于2018年1月11日上午9:30-12:00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六、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专业技术测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考核现场打分,计算结果若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核总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不满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不满60分或90分及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注明原因;考生考核最终成绩不满60分或90分及以上的,考核小组须写出书面材料,说明理由,并报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若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须由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报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考核的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七、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名额,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核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运动员等级、获同类奖项等级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合川区人力社保局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对其政治思想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政自律、道德品质修养、学习情况等进行考察,并对报名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复查。
考察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以及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拟聘岗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经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合川区服务5年以上(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得少于2年),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3年内不得报考合川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将不诚信情况记入本人档案、支付违约金、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等。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1. 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在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2. 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3. 本次招聘工作中涉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23-42756176、023-42750199。
本简章由合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附件2:合川区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