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省信息中心招聘7人公告
黑龙江省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加强黑龙江省信息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和省信息中心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信息中心简介
黑龙江省信息中心隶属于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省委、省政府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国民经济运行趋势监测、预测分析,政策模拟分析及后评估工作;承担省相关部门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观经济数据汇总、经济社会调查和数据分析工作;开展全省节能监察工作中重大节能问题调查及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综合利用数据汇总分析工作;承担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工作及相关的社会服务;为相关部门提供信息技术支持;负责全省经济数据中心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录用。
三、招聘计划
详见《黑龙江省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
(五)一经录取,工作年限至少为一个聘期(三年);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7日上午8:30至1月19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考生报名表》(附件2)与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的电子版至报名专用邮箱(hljhic_hr@163.com),邮件标题设为“招聘岗位名称+姓名”。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报名专用邮箱(hljhic_hr@163.com)的自动回复为准。应聘人员应妥善保存报名专用邮箱的自动回复邮件。
3、报名截止后,将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考生可在2018年1月29日上午8:30至1月31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应聘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时,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
4、现场复审
(1)复审时间:2018年3月7日上午8:30至3月8日下午17:00。
(2)复审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266号。
(3)现场复审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①考生携带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两份)。
②本科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③主要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论文、著作、获奖和课题等);
④其他招聘计划中必备条件的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⑤符合黑龙江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政策加分条件的,可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现场复审时需提供加分相关佐证材料,否则视为无效。
⑥弄虚作假、准备材料不齐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取消应聘资格。
5、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在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另行通知。
6、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考生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考试内容为与专业相关知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1)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进行面试、答辩或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266号;
3、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考试总成绩在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核。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居前。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中心研究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考试结果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公示7个工作日。
(五)录取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有关要求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六、联系方式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266号
邮编:150030
电话:(0451)51175010,(0451)55104844
联系人:王爽,韩石,宋韬
监督电话:82628943
七、本公告由黑龙江省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黑龙江省信息中心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