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省宏观经济研究所招聘公告
2018年黑龙江省宏观经济研究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人公告
为加强黑龙江省宏观经济研究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和省宏观经济研究所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宏观经济研究所隶属于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研究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产业结构、地区布局等重大问题,提出前瞻性的政策思路;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有学术价值的研究报告;为全省各产业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和中外企业制定发展战略、规划、进行重大决策提供咨询服务工作;收集和提供国内外有关经济信息并开展政策咨询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 招聘数量 | 学历 | 年龄 | 专业 |
宏观经济研究 | 2 | 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已获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并获得学士学位)。 | 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 |
经济学 |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一经录用,最低工作年限为一个聘期(三年);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及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考生可在2018年1月12日上午8:30至1月16日下午17:00期间,将考生报名表投递到hljshgyjs@163.com进行网上报名。
2.资格初审。考生可在2018年1月17日上午8:30至1月19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hljdpc.gov.cn/)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现场复审
(1)复审时间:2018年1月22日上午8:30至1月24日下午17:00。
(2)复审地点:黑龙江省宏观经济研究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8号。
(3)现场复审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①考生携带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两份)。
②本科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③符合黑龙江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政策加分条件的,可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现场复审时需提供加分相关佐证材料,否则视为无效。
④弄虚作假、准备材料不齐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取消应聘资格。
4.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在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另行通知。
5.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2)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招聘。
(3)考生需对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信息不符者,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资格审核环节贯穿整个招聘流程,在各环节均有审核工作,任一环节审核发现报名信息与实际不符的考生,均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录取考生解除劳动合同,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考生需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电话),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内容为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没有指定复习材料),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考试总成绩在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居前。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或有放弃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核人选。
(四)公示和审批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如有放弃入职资格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省发改委机关纪委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1-82628943
六、联系方式
电 话:0451-82304854,0451-82304564
附件:考生报名表.xls
黑龙江省宏观经济研究所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