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湖州市教育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44名公告

来源:湖州人才网 2018-01-05 08:23:46
  湖州市教育局2018年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计划


  湖州市教育局2018年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44名(其中文化课教师22名、职业类专业教师及实训指导教师14名、会计3名、骨干教师2名、校医3名)。


  具体岗位详见《2018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需求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志于教育事业;


  2.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对口;


  3.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18年1月4日;


  4.身体健康。


  (二)岗位类别和条件


  1.文化课教师岗位


  (1)湖州市(含三县两区)生源的2017、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师范类毕业生;


  湖州市(含三县两区)生源的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毕业生;


  湖州市(含三县两区)生源的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已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非师范类毕业生;


  (2)浙江省户籍的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师范类优秀毕业生和高考第一批次录取的非师范类高校优秀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具体指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毕业生);


  ②大学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综合一、二、三等奖学金1次及以上(获奖学金次数按学年计算,学期奖学金以1/2计);


  ③担任过校、院学生会学生干部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具体指校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正副部长;分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班长、团支部书记)连续1年及以上;


  ④大学期间获得过与招聘岗位对应的由权威专业机构组织的专业类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前6名)。


  (3)浙江省户籍的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且本硕连读,同时要求本科为师范类或高考第一批次录取的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


  2.职业类专业课教师岗位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4日以后出生)。


  3.职业类实训指导教师岗位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4日以后出生)。


  4.会计岗位


  (1)湖州市(含三县两区)生源,2017届、2018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湖州市(含三县两区)户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4日以后出生)。


  5.骨干教师岗位


  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湖州市(含三县两区)户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4日以后出生);


  (2)具有五年及以上教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竞赛指导教师称号;


  (3)近五年来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奖项(荣誉称号)或辅导学生获得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省级及以上奖项。


  6.校医岗位


  湖州市(含三县两区)户籍,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两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验且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4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湖州人才网、湖州教育网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8年1月10日(周三)上午9:00—下午16:00;湖州市教育考试中心(湖州市吴兴区吉山北路6号)。


  2.报名流程:毕业生填写好《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职工报名表》(请自行下载,要求一式两份),到现场报名(也可由他人代报)。每位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限报一所学校一个岗位(校医不分招聘学校,实行统一招聘),且需要递交相关材料以便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考文化课教师岗位的:应届生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本;③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高校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非师范类毕业生提供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硕士研究生提供本科所学专业为师范类证明或高校第一批次录取证明;⑤普通话合格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需二级甲等及以上);⑥符合优秀毕业生条件所需的佐证材料,如获奖证书、聘书或学校证明(详见前文约定)。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


  往届生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本;③毕业证书;④教师资格证书。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报考职业类专业教师岗位或实训指导教师岗位的:①本人身份证;②毕业证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③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报考会计岗位的:①户籍证明;②毕业证书;③专业技术职称证书;④工作经历证明。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报考骨干教师岗位的:①户籍证明;②毕业证书;③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④工作经历证明;⑤获奖证书。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


  (5)报考校医岗位的:①户籍证明;②毕业证书;③执业医师资格证书;④工作经历证明。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开考比例:参加“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对象达到1:3比例后方可开考;某一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或核减相应岗位数。为鼓励毕业生到中心城外学校工作,菱湖中学、南浔中学、双林中学、练市中学、埭溪中学等五所学校开考比例放宽到1:2。


  5.招聘测试:


  (1)学科专业知识考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学科专业知识考试”。考试形式:笔试。笔试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按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岗位招聘数只有1个且报名人数在4人及以上的按1:4)的比例入围“综合能力测评”人选。校医、会计岗位不参加综合能力测评。


  2018年1月18日(周四)和1月19日(周五)上午9:00—下午16:00凭本人身份证在湖州市教育考试中心(湖州市吴兴区吉山北路6号)领取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上须知)。


  (2)综合能力测评:在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教育局会同相关学校组织“综合能力测评”。


  测评形式:文化类学科测评课堂教学能力,课堂教学能力得分即为综合能力测评总分;职业专业学科、实训指导和技能类学科(主要指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通用技术)测评教学基本功和课堂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占综合能力测评总分的20%,课堂教学能力占综合能力测评的80%(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①“教学基本功”测评:针对体育、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学科和职业专业学科、实训指导教师的报考对象。主要测评其学科教学基本技能技巧,由学科专家考评小组评定(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②“课堂教学能力”测评:原则上通过上课或上微型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评报考对象的课堂组织能力、实施能力、课堂应变能力以及课堂教学素养,由学科专家考评小组评定(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综合能力测评成绩(低于60分的即为不合格,不能列为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人选),分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其面试。校医、会计岗位按照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4)组织统一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统一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即为不合格,不能列为候选对象。


  6.确定候选对象:按照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20%,综合能力测评成绩占50%、统一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报考对象的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校医、会计岗位按照专业知识成绩占50%、统一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对象的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招聘岗位对报考对象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报考教师岗位的总得分相同时以学校综合能力测评成绩分数高者为先,报考校医、会计岗位的总得分相同时以专业知识成绩分数高者为先。


  7.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招聘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标准和程序执行。考察情况不影响录用要求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9.公示:对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本次招聘是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8年一次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报考对象如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均将不予安排人员递补。


  10.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1)根据最终得分并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校医拟聘用人员选择招聘学校;


  (2)拟聘用人员(应届毕业生)与招聘学校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拟聘用人员(往届毕业生)与招聘学校签订《市直学校教师招聘就业意向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与学校签订协议书或意向书的,均视作自动放弃。


  11.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采用聘用制,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或在聘用前出现影响聘用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已就业人员由本人负责妥善处理与原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四、招聘咨询


  咨询单位:湖州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咨询电话:0572-2398579


  0572-2398580(周一至周五)


  附件:1.2018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需求信息表


  2.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职工报名表


  湖州市教育局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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