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广州海珠区凤阳街综治办招聘公告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2018-01-05 10:38:10

  2018年海珠区凤阳街道公开招聘综治办工作人员专职公告


  根据街道实际空缺情况,现将招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合同制综治办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及工作职责


  1、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管理,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2月1日后出生);


  (4)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具备较全面的法律基础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一定的禁毒专业知识技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7)有消防安全防控、执法辅助等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2、工作职责


  (1)辖区消防安全防控统筹工作;


  (2)维稳、消防安全宣传;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监督工作任务;


  三、报名程序


  1、发布招聘公报:本招聘信息于2018年1月5日(周五)至2018年1月7日(周日)在海珠区公共信息网上公布。


  2、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8日(周一)至2018年1月10日(周三)(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凤阳街道办事处综合办公大楼5楼党政办公室(地址:海珠区泰沙路555号)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需本人携带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非本市户籍居民)、学历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由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开具在有效期内)、失业证或离职证明(目前正在就业的,可以于入职前提供,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统一复印),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2张、以及其他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不作退回。


  (4)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审核资格,符合报名资格的,填写《报名表》,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


  四、笔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


  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2、面试


  面试为结构性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被录取。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核算总成绩


  五、体检和组织考察


  按招聘人数和总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遇体检不合格者,空余名额可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经过组织考察合格者,办理入职手续。


  六、工作待遇


  相关工资和福利待遇待定。具体以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薪酬待遇标准为准。


  七、注意事项


  1.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2.由于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八、其它


  咨询电话:84075182,李小姐(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 0。节假日除外)。


  凤阳街道办事处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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