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关于编制外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决定在编制外面向社会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司法行政岗位5名,其中:
1.司法行政岗位一(党建)
此岗位招录1人,协助做好本院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党内信息统计上报、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党建绩效考评等工作。
2.司法行政岗位二(人事)
此岗位招录1人,协助做好本院在职在编人员的日常管理,全院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人员调动、名册管理、公务员统计、人事信息等工作。
3.司法行政岗位三(宣传)
此岗位招录1人,主要从事本院宣传报道,拍照、摄像,新闻稿件采编、信息写作、草拟会议材料、活动方案等工作。
4.司法行政岗位四(信技)
此岗位招录1人,主要从事本院网络、通讯、会议系统、计算机等信息化设备的检测与维护等工作。
5.司法行政岗位五(档案)
此岗位招录1人,具体负责本院档案管理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爱岗敬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纪律性强,有团队协作精神;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司法行政岗位五(档案)档案学有关专业优先,其他岗位专业不限。
4.司法行政岗位一(党建)和司法行政岗位二(人事)的政治面貌必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以后出生),司法行政岗位五(档案)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以后出生)。
6.应聘人员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3日起至1月15日截止(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2.报名所需材料
(1)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4)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1张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1)现场报名:应聘者持须提供上述报名所需材料前往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604办公室报名(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038号),联系电话:0775-4557030。
(2)网上报名:应聘者持须提供上述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要有免冠彩色照片,发送至邮箱:zgk4557030@126.com。
(二)面试与技能测试
本次招聘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技能测试、体检及办理聘用手续程序进行。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院组织进行面试和技能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本院根据报名条件、测试结果,经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本院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合格的,由本院正式聘用。
四、相关待遇
工资标准:试用期1210元/月,正式聘用后司法行政岗位一(党建)20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保金);司法行政岗位二(人事)20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保金);司法行政岗位三(宣传)20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保金);司法行政岗位四(信技)20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保金);司法行政岗位五(档案)18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保金)。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另缴纳单位承担的“五险”部分,差旅补贴按在职在编干警标准发放。在本院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本公告由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5-4557030。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