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齐齐哈尔讷河市森林公安招聘公告

来源:讷河市政府 2018-01-08 14:46:57

  讷河市2018年招聘合同制森林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方案


  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森林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公益性岗位合同制森林公安警务辅助人员,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男性警务辅助人员5名、协助民警执法、维持林区公共安全工作。


  二、工资及待遇


  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每人每月工资标准1800元,缴纳“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工资待遇由市财政出资。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热爱公安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纪律严明。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加10分,嘉奖及以上加5分,公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加10分,“三支一扶”等项目生及服务期满两年的基层平台公益性岗位人员加5分。


  (三)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8年1月4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3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讷河市户籍,城乡不限。


  (五)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口齿清晰,无明显疤痕、烟花纹身,身高:男性1.70米以上,体重不高于标准体重25%或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父母或直系亲属习练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的;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16日8时至16:30时止。


  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或军人档案、“三支一扶”等项目生同时携带服务期满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近期3张1寸免冠照片。


  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大厅


  资格审查:由人社局、监察局、劳动就业局、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相关人员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经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


  咨询电话:3323657 3333215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类型试题及公安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政审的人员,如成绩出现并列,退役士兵或警校毕业生优先。


  (三)体检和政审


  体检和政审由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政审要求进行。对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按考试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和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讷河市市政府网站和讷河市劳动就业局微信公众号公示七天。期满无异议者,按照聘用管理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市森林公安局与之签定聘用合同。


  (五)聘用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组织相关人员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期为一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按《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发现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讷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讷河市森林公安局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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